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的范围
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制作的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金口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的方式
1、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站
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kh.gov.cn)开设金口河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公众可登录互联网网址,通过金口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引导,查找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和区政府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查询方法如下:
(1)目录导航式浏览:点击相应的分类栏目,系统会自动展开下一级目录,并自动显示与该栏目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和索取号并搜索,与关键字和索取号匹配的目录项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条目名称或详细信息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2、其他方式
主要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
(三)目录编排体系
金口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区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区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直接向区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kh.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金口河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目前,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信函,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要求
1、请勿修改表格栏目,并逐项填写:手填表格,须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行政机关 | 受理点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邮编 |
区政府办公室 | 金口河区永和镇和平路143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1072 | 1064477383@qq.com | 614700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73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4918 | 2810207161@qq.com | 614700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金口河区育贤路18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8383 | 1377276102@qq.com | 614700 |
区教育局 | 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21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1023 | 446183588@qq.com | 614700 |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 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37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1042 | 3628105067@qq.com | 614700 |
区公安分局 | 金口河区梧桐街9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3977 | 1465614522@qq.com | 614700 |
区民政局 | 金口河区育贤路18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1082 | 1107684469@qq.com | 614700 |
区司法局 | 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37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1024 | 2801204986@qq.com | 614700 |
区财政局 | 金口河区新市街63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1163 | 2124049828@qq.com | 614700 |
区人社局 | 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33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1204 | 2864827737@qq.com | 614700 |
区自然资源局 | 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33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6906 | jkhzrzyj@qq.com | 614700 |
金口河生态环境局 | 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33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5922 | 1275106166@qq.com | 614700 |
区住建局 | 金口河区春和路123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5022619 | 2248748316@qq.com | 614700 |
区交通运输局 | 金口河区新市街31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1050 | 619735534@qq.com | 614700 |
区水务局 | 金口河区春和路2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1021 | 576527411@qq.com | 614700 |
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 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73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5119046 | 1300252452@qq.com | 614700 |
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 | 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69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1201 | 2258964563@qq.com | 614700 |
区卫生健康局 | 金口河区永和镇新民村3组官村社区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1041 | 495369949@qq.com | 614700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金口河区静雅路42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6619 | 448035729@qq.com | 614700 |
区应急管理局 | 金口河区静雅路42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1460 | 2224385426@qq.com | 614700 |
区审计局 | 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51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1081 | 249775954@qq.com | 614700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金口河区新市街65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2778 | jkhqscjgj@163.com | 614700 |
区统计局 | 金口河区静雅路42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5810 | 252157185@qq.com | 614700 |
区信访局 | 金口河区和平路141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1077 | 354130410@qq.com | 614700 |
区医疗保障局 | 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133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6986 | 450273882@qq.com |
614700 |
区行政审批局 | 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69号 | 09:00-12:00 13:00-17:00 | 0833-2718766 | 249522485@qq.com | 614700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金口河区静雅路42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5333 | 182303002@qq.com | 614700 |
和平彝族乡人民政府 | 金口河区和平彝族乡桠溪村2组230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11005 | 921162196@qq.com | 614700 |
共安彝族乡人民政府 | 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象鼻村2组36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5022814 | 2596144626@qq.com | 614700 |
永胜乡人民政府 | 金口河区永胜乡民主村三组64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01568 | 2584517402@qq.com | 614700 |
永和镇人民政府 | 金口河区永和镇官村社区红华门党校二楼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06406 | 752840890@qq.com | 614700 |
金河镇人民政府 | 金口河区金河镇金河路266号 | 09:00-12:00 14:00-18:00 | 0833-2771449 | 2689372572@qq.com | 614700 |
注:1.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2.向行政机关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按照该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专门说明并向社会公告的申请接收渠道提交申请。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六)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行政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行政机关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6.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行政机关将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三、不予公开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三)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四)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监督举报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答复不予公开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在60日内先向有关层级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有管辖权限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它答复情形,申请人既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
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讯地址:金口河区和平路143号 邮编:614700
金口河区司法局 通讯地址: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37号 邮编:614700
金口河区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165号 邮编:61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