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握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要求,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再审视、再部署、再发力,自2019年7月起,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开展攻坚行动,补齐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短板,整改中央和省、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交办问题和其他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以良好的工作成效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二、明确主要任务 (一)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排查整改。对照例行督察涉及的九个方面内容,排查整改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回头看”主要内容,排查整改督察整改工作开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专项督察涉及的四个方面内容,排查整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方面的问题。 (二)推进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对照全市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33项整改任务153项整改措施(涉及我区21项整改任务、95项整改措施)。383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中(涉及我区11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11项整改任务38项整改措施(暂未反馈至区县)、133件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涉及我区2件),省级环保督察439个问题(我区无单独反馈问题,自查问题49个)、“回头看”60个问题(我区无反馈问题),逐项清理排查。要重点抓好未完成整改事项的整改工作,再次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拉条挂账,强力推进整改,及时销号。对未按期完成、未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的整改事项,更要制定强有力措施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要开展自查“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要举一反三,着力解决好“环保曝光台”曝光的问题和12369、“心连心”服务热线、各种网络平台等反映的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 (三)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府发〔2019〕4号)要求,迅速制定印发我区九个实施方案,抓好方案落实,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要全力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着力解决好区域性、流域性突出环境问题,确保完成环境质量目标任务。要扎实抓好大气污染重点因子、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和领域防控工作,按时完成劣Ⅴ类水体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三磷”排查整治、“绿盾”专项行动、“清废”专项行动、饮水水源地专项行动、黑臭水体整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整治等重点任务,抓好“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治理、废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工作,推进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等保护地问题整改和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和监控设施改造等工作。 (四)推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压实各乡镇、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组织领导、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基础制度。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三线一单”制定和管控,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要求落实,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布局调整,落实绿色发展各项要求。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要求的贯彻落实,清理涉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增添措施,补齐短板。清理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找准问题,整改到位。 三、严格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迎接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中之重的大事,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排查整改工作。本次排查整改工作按照属地负责、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督导的原则开展,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是整改责任主体,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人员,组建专门工作班子,扎实抓好排查整改工作。 (二)专项调度,强化考核问责。建立本次整改工作专项调度制度,由区环督办负责收集梳理全区生态环境问题,拉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印发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整改,以后新发现问题及时印发,一并整改。实行整改销号制度,由区环督办负责,开展明查暗访,曝光突出生态问题。自2019年7月起,由区环督办负责收集各乡镇各部门整改工作推进情况,适时进行通报;每季度最后一月下旬召开调度会,由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好的部门或乡镇作经验交流发言,推进情况差的作表态发言。把本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列入2019年、2020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重点内容,逗硬考核。要切实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对整改工作不认真、推进不力或弄虚作假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责问责。 (三)形成合力,营造良好氛围。在排查整改工作中,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共商对策,形成合力。涉及全区范围的共性问题和跨乡镇的问题,相关区级部门要牵头揽总,各乡镇负责抓好落实。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定期收集汇总、分析研判、互通排查整改工作情况,及时向区环督办报送工作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强化和支持生态环境执法,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和完善生态环境问题立案、查处、移交、审判、执行等工作环节,加强生态环境日常巡查执法,对列入问题清单以及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存在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问题,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以强有力的执法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区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曝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舆论监督,切实提高企业和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要进一步畅通群众生态环境信访投诉管道,鼓励公众通过“心连心”服务热线、12369投诉电话等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问题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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