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区幼儿园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区幼儿园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1 单位收支总表
1-1 单位收入表
1-2 单位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8 政府采购预算表
关于乐山市金口河区幼儿园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基本职能: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2、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安全有序地开展全园保育和教育工作,加强安全工作和疫情防控,警钟长鸣,促进学前教育稳定发展,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学校财务行为,积极提高学校后勤服务保障水平。
二、部门概况
区幼儿园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
区幼儿园属于教育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财政预算供养人员33人,其中在编教师24人,管理1人,技工1人,退休7人。编外用工21人,学生43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3年区幼儿园预算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幼儿园2023年收入预算总数507.5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3.73万元,增加11.84%,主要原因是预算时增加了残保金3.92万元,增加了事业人员慰问金39万元,编外劳务费从3.1万元每人涨到3.75万元每人。福利费从0.12万元每人涨到0.18万元每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幼儿园2023年部门收入预算为507.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5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幼儿园2023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为507.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5.49万元,占95.7%;项目支出22.03万元,占4.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幼儿园2023年收入预算总数507.5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453.79万元增加53.73万元,增加11.84%,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等1.5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55.2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7.52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万元、教育支出 390.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9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 16.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幼儿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7.52万元,比 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3.7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等1.5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55.2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约占0.00%;国防支出0.00万元,约占0.00%;教育支出390.44万元,约占7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09万元,约占13%;卫生健康支出16.94万元,约占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00万元,约占0.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约占0.00%;住房保障支出34.05万元,约占6.7%。其他支出0.00万元,约占0.00%;债务还本支出0.00万元,约占0.00%;债务付息支出0.00万元,约占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 2023年预算数为390.44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慰问金等人员经费,办公费,编外人员工资,编外伙食补足费,在职福利费,饶晓丽生活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2023年预算数为7.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残保金缴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2023年预算数为39.1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2023年预算数为19.5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14.96万元,主要用于: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与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1.98万元,主要用于: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3年预算数为34.0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幼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7.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7.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幼儿园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幼儿园安排的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区幼儿园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预计接待0批,共0人次,较2022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区幼儿园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区幼儿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区幼儿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幼儿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度,区幼儿园政府采购预算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台式计算机、A4黑白打印机,票据打印机共预计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日常办公、打印预算一体化凭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金河镇吉星小学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2023年区幼儿园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22.03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2.03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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