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
1 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8 政府采购预算表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是指导全区建筑活动,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房屋和市政工程的施工图纸审查、招投标、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三是负责城区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旧城改造、小街小巷改造、污水处理等;负责城区排水工程及地下管网建设工作;负责城区燃气管理工作。
四是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地产行业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区房屋产权产籍;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区有关公共租赁住房资金的安排,监督并组织实施。
五是负责工程造价管理,研究制定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投资估算、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
六是指导全区村镇建设;承担全区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承担区内农村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
七是承担城市公园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城区古树名木的管理工作。
八是承担全区人防法律法规宣传,负责组织实施城市人防设施建设,监督管理城市防空设施使用。
九是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按照行政审批、综合执法等方面的相关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十是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区人武部、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2、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持续开展城市更新行动,一是完成乐山市金口河区官村—和平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期):主要对官村片区红华俱乐部片区、和平路、桂圆街、静雅路片区、原林业小区、老人社局片区等改造,实施主要内容:道路黑色化、雨污分流改造,道路两侧人行道道铺装,房屋建筑立面清理、修缮,修建停车场,片区配套增设路灯、环卫设施,绿化提升改造等。
二是加快城市新区建设,完成金口河区滨河路改造工程:对道路进行改造,道路全长1534米、路基宽度17米和14.5米,路面线型优化,局部改扩建,新增绿道,路灯,市政管网设计;二是交通改造工程。增加护栏、标志标线、安装交通信号系统、标牌等;三是排水改造工程。
三是高速路出入口迎宾广场及环境周边整治项目:新建旅游接待、农特产品展示等多功能服务中心4500㎡,防疫检疫、警务室(二层、下方公共厕所)660㎡,生态停车场1950㎡,高速公路沿线生态修复约39亩等。
四是有序推进张村沟片区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建筑面积约12万㎡,准4星酒店一个面积近2万㎡、商业门市1万多㎡、地车停车位及住宅700多户
五是进一步完善功能配套,启动天然气管道供气工程:加快研究选址,新建一座标准气站以及城区供气管网等。
六是加快推进县域农副产品产业园区及配套市政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县域农副产品交易园区约 10000 平方米;综合市场周边配套管网及市政道路更新,包括滨河路人行道改造、市政雨污管网改造及路面复建、消防、交通桥、停车场、户外广告等市政设施更新等。
七是加快红华绿色生态长廊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实施2.6公里绿色生态长廊建设,新建芳华公园。同时,提前谋划和储备一批明年的项目,为明年乃至于今后一两年的城市建设打好提前量,做好准备。
(二)持续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对建筑施工、自建房、燃气、市政设施等重点领域隐患的排查整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查找安全死角和薄弱环节,第一时间整改到位。做到行业领域监管无遗漏、隐患排查治理无缝隙,为住建行业守牢安全环保底线。
二、部门概况
区住建局属一级预算行政单位,下属二级机构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编制25名,在编24人。其中:行政编制5名,参公2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6名,退休28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4706.4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11.88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经费和项目等预算增加3511.88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入预算4706.4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126.83万元,占66.4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4.64万元,占32.39%;事业收入0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万元,占1.17%。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支出预算470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35万元,占12.16%;项目支出4134.12万元,占87.8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 4706.47 万元, 比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1194.59万元增加3511.8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等3279.97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231.91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24.6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8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55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6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80.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98.33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7.14万元、其他支出3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51.47万元,比 2022年预算数增加581.6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较上年增加项目等349.77万元,二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增加231.9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8万元,约占6.5%、卫生健康支出21.62万元,约占1.31%、节能环保支出480.5万元,约占29.09%、城乡社区支出843.33万元,约占51.07%、农林水支出1.5万元,约占0.09%、住房保障支出197.14万元,约占11.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详细阐述到类、款、项)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8.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4.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4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联合会用于残疾人就业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事业(项):2023年预算数为4.8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58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4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9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1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2023年预算数为480.5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86.4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0.01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44.9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73.6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城乡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8.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1.63万元,主要用于: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2023年预算数为68.63万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1.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2.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8.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4.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72万元,预计接待8批,共80人,较2022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俭。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2年预算持平算;2023年将新购0辆车,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客车0辆,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共305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4.26万元,比上年增加3.6万元,增长8.8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结构调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住建部门公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5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2023年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 算1007.2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3个,涉及预算1007.29万元,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指经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关的管理费用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2.……。
附件: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预算公开报表.xlsx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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