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局 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和执行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指导全区财政工作,不断深入和完善财政体制改革。 (二)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 (三)管理和监督全区组织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做好财政收支平衡。协调与国税、地税的税政业务工作,制定和规范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具体办法。 (四)组织实施区级国有资产权属界定、管理和转让,监缴国有资产收益。 (五)监管地方金融机构财务,承担区级政府性负债管理工作。 (六)严格财政监督,保证国家资金安全和提高使用效果。保证国家财政纪律,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七)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汇报工作。 二、部门概况 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预算股、教科文股、经济建设股、综合股、社会保障股、预算编审中心,挂靠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财政监督检查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2个:金口河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参公)、预算编审中心,在岗职工28人,其中借用3人,志愿者1人,领导职数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19年财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财政局收支总预算1082.43万元。比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46.5万元,下降11.92%,主要是压缩运行成本,增加民生支出。 (一) 收入预算情况 财政局2019年收入预算1082.4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2.43万元,占98.15%;事业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万元,占1.85%。 (二)支出预算情况 财政局2019年支出预算108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43万元,占38.66%;项目支出664万元,占61.34%。 2019年支出预算1082.4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848.54万元,教育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74.16万元,医疗卫生1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33万元,农林水7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财政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财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工资、保运转等)。 (二)教育支出,主要用于2019年执行政府会计制度培训。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及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用于“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财政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局无安排的出国出境计划,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财政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3万元,预计接待20批,共160人,较2018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财政局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9.5万元, 2018年预算持平。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一)2019年度,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3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会计制度培训10万元、全区民生工程项目财评468万元、财务软件升级和维护58万元(具体工作)。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财政局公有车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八、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7个,涉及财政资金108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类)财政事务06(款)行政运行01(项):指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类)财政事务06(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指指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类)财政事务06(款)信息化建设07(项):指用于财政部门信息化方面的支出;201(类)财政事务06(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08(项):指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201(类)财政事务06(款)事业运行50(项):指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教育205(类)08(款)03(项):指用于职业教育支出。 9.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指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208(类)99(款)01(项)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9. 行政单位医疗210(类)11(款)01(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事业单位医疗210(类)11(款)02(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0.其他扶贫支出213(类)05(款)99(项):指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社会发展、“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扶贫事业机构以外项目用于扶贫方面支出。 21.住房公积金支出221(类)02(款)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3(类)01(款)02(项)“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指出: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和物业管理分离移交方面的支出。 财政局预算公开 - 副本.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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