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王兰邦等3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王兰邦,男,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2月生,大学学历,西南石油大学法学专业,现任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2007年选调生,2019年11月任现职,2018年1月任现级。拟提名任金口河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徐艳,女,汉族,无党派,1982年9月生,大学学历,四川理工学院法学专业,现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二级检察官,2017年8月任现职,2017年12月任现级。拟提名任金口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轶,男,汉族,中共党员,1983年12月生,大学学历,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信息工程专业,现任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副局长、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2018年3月任现职,2017年12月任现级。拟任金口河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试用期1年)。
干部群众如对以上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该同志在德的方面有不良反映,或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以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3月23日至3月29日)以真实姓名向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电话(0833-12380)、短信(18384621283)或区纪委监委电话(0833-2711083)书面反映或面谈。反映问题时请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及联系方式。
中共乐山市金口河区委组织部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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