逯慧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对策建议》的提案我局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提案建议,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班子会和党组扩大会,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围绕“后半篇”文章《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方案》和《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目标:健全完善各项村级自治制度,实现村(社区)“两委”班子“人合、事合、心合”。到2025年底,基层群众议事规则更加规范、监督机制更加健全、自治体系更加完善,“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基层群众善治新格局全面实现。
2021年,区民政局在基层群众自治方面,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顺利完成了第十一届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30个村(社区)全面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村(社区)“两委”人选通过县级资格联审,把“两好四强”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自治组织,为推进全面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依法推选产生了30个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180名村(居)民小组长,同时完成了包括村(居)民代表、人民调解、治安保卫等多个下属委员会成员的设立,以及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等下属自治组织负责人的推选工作。指导村级自治组织制定村(居)民自治章程示范文本,修订新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议事协商事项目录和议事预审制度;加强对村(居)务公开的指导和督导工作,建立完善监督体系;《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把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纳入全区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总体布局,建立起以岗位薪酬体系为核心,以选任招聘、培训考核、职业发展、关心关爱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管理服务机制,把热心社区事业、擅长群众工作、具有职业精神、具备专业能力的适岗人才选进来、用起来、留下来。在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方面,制定了《推动“三无”小区(院落)自治工作方案》,向上争取了20万元示范区创建和社区改造资金用于滨河路社区、和平社区和官村社区的基层治理工作,在有条件的小区建立自管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全面完成社区优化建制调整,原罗回村调整为罗回社区。
2022年,争取省、市、区各级40万元资金实施罗回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按每百户居民3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争取60万元,用于永和镇、金河镇、永胜乡3个社工站5个社工室建设。建好后,将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政策咨询、福利、精神卫生等服务。推进“五社联动”,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志愿服务队伍,根据居民需求统筹设计、承接和实施服务项目,促进社会组织、社会资源和各类社区主体有序参与。在社区照顾、社区参与、社区融合、社区发展、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等方面发挥作用,对有需求的辖区群众提供情绪引导、心理辅导、资源链接、困难纾解、社会支持网络修复等服务,扶助和支持困难人员生活。民政局还将督导完成永和镇胜利村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确保前期争取的40万元资金用到实处,完成5万元的新坪村补短工程。继续推动“三无”老旧小区(院落)自治。
在全区范围内创新调解机制,开创治理新篇章,构建“一三三”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即:“一个阵地、三大功能、三张清单”。以各村党支部为纠纷调解核心,在乡镇政府和各个村建成集指挥中心、群众接待室、矛盾纠纷调处室三个功能为一体的综治中心5个,成为矛盾调解主阵地,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清单、责任落实清单、协议签订清单“三张清单”,把各类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进一步推动乡村基层治理,有效维护社会和谐、平安、稳定。在民族村落,加强构建“党建+德古”调解新模式,用活用好彝区人才资源,协同抓好社会治理,引领彝汉群众不断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取得新成效,走出一条彝区治理新路径。
不断强化党建引领,构建优质治理体系。在各村党支部构建“1+4”基层治理机制(即:1个党支部+党小组+村民小组+党员+村民),形成了科学有效、运转顺畅的基层治理工作机制,从而实现治理的常态长效。扎实开展党小组“三会一课”教育学习、网络党校学习,实行“农民夜校”、每月一讲、每季一测试、年终一考评,举办农民夜校。2022年3月印制《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操作手册》一书80册,报纪委通过后立即下发全区各乡镇村社区,督促引导全村党员群众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同时根据省委、市委和区委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要求,严格落实《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工作方案》和《加强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方案》,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做好基层治理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