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行城区“干湿”垃圾分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金口河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金口河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配套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形成属地主动作为、部门协调配合、各方合力推动、有法可依可循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设施投入。一是更新完善投放设施。在城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置垃圾分类亭14个,加快推进城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目前正在采购中。二是采用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新模式。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城区餐厨垃圾进行油水分离,不断满足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要求。三是完善垃圾运输设备。新增自装卸式垃圾车、大件垃圾收集车各1台,加强垃圾收转运能力,目前正在采购中。
(三)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宣传力度。垃圾分类处理是一种习惯的养成,是一种意识的培养。首先要从宣传抓起,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媒介进行宣传动员,持续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下一步打算
围绕乐山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345”工作思路,进一步健全完善垃圾分类治理机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力度,推动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有效建立。到2022年底,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体系基本完善,具体为:区、乡(镇)两级公共机构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城区居民小区分类设施投放覆盖率超过70%;永和镇梧桐街建成垃圾分类示范街道,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34%、60%。
谢谢您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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