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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13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字号:

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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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是适应技术革命的重要考验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转型期,也是紧抓战略机遇实现“转型升级、美丽发展”的关键时期,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起点、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

“十四五”时期将金口河区的发展置于优化国土空间布局背景下来规划设计,按照“先布棋盘、后落棋子”的要求,突出构筑以“三区三线”为基础的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突出抓好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适宜性评价,形成全域“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和要求。将“十四五”发展置身于人民需求提档升级背景下来规划设计,顺应健康需求、绿色需求等趋势,借助线上与线下融合方式,突出培育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

为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乐山市金口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是“十四五”期间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一、“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与防灾减灾成就

(一)生态经济发展成效显著

近年来,金口河区以生态经济发展为主线,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模式初具雏形。积极推进全域全境旅游,实施旅游规划引领、景区上档、旅游品牌、旅游服务“四大提升工程”,成功创建大渡河金口大峡谷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以生态旅游业带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第三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逐步提高,生态红利释放发展活力。全区坚持走“特色兴农”道路,形成了以高山茶、银杏茶和老鹰茶为主的茶叶产业,以红豆杉、乌天麻、川牛膝为主的中药材产业,以核桃、猕猴桃为主的林果产业,以野猪、野鸡、大鲵为主的特种养殖业,成功申请有机产品18个、无公害农产品9个,建成乌天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省级示范区,打造了“大瓦山”“大峡谷”“金口”等一批区域特色农产品品牌,为现代生态农业模式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二)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

2017年区第九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绿色崛起、美丽发展”主题,并结合金口河区实际确立了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大小凉山脱贫攻坚示范区、中国最美峡谷旅游目的地、乐山水电能源综合开发基地、乐山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的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目标,以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全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支撑,生态为基、绿色发展已成为金口河区各级领导干部的普遍共识。

金口河区结合三线文化、彝族文化、山地文化、抗战文化和外来文化等生态文化,打造“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金口河文化品牌,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色,形成样板示范。2018年、2019年和2020年金口河区的生态环境指数分别达88.5、89.3和89.5,连续三年位列全省县级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排名第二。全区森林面积达38861.75公顷,森林覆盖率65.25%。

(三)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环境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十三五”期间,金口河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和“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地表水水环境质量始终保持良好。开展区内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以工程建设为重点推进节能减排,完成标准化空气自动站建设,提升了全区空气环境监测能力。完成畜禽养殖场禁限养区划定,开展了大渡河、S306线等重点区域专项调查,以“关、控、改、促”全方位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防治,取得显著成效。以新农村建设、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彝家新寨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为载体,以“四特”工程为抓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有序推进。城市空气环境质量大幅提升,2020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4天,PM2.5浓度为35.6微克/立方米,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总体趋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2.2分贝,比2010年降低2.1分贝,交通噪声污染有所下降。核与辐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1.大气污染管控及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金口河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落实为主线,围绕大气质量“达标率目标”和“浓度指标”,突出精准治污、综合施策、上下联动、精准发力,全面落实“减煤”“抑尘”“治污”“控车”“禁燃”五大措施,建立了全区重点大气污染监管和治理清单,狠抓城区道路扬尘管控、施工扬尘集中整治及重污染天气应对等重点工作。通过扎实努力工作,奋力攻坚,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切实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累计排查出“散乱污”企业10户。其中,按行业划分,石材加工4户、采沙(砂)3户,砖瓦行业、加油站和汽配销售各1户;按处置方式划分,关停取缔7户、治理改造3户。截至2019年9月30日,7户拟关停取缔企业、3户治理改造企业均已完成关停取缔和治理改造相关工作,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任务。及时开展清理“10+1”小企业,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现全区范围内无“10+1”小企业及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无“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加强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督促企业达标排放,全区排污企业新增污染治理资金近5000万元,完成8套环保除尘设施升级改造,新建脱硫设施4套,新建污染物浓度在线监控4套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现实时数据传输。淘汰年产15000吨高碳铬铁落后产能企业1家。2020年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4天,PM2.5浓度为35.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率及PM2.5浓度达历史最优水平。

2.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认真贯彻落实《乐山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面推进全区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先后投入2.1亿元,实施15个水污染防治项目。完成城区及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升级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按期达标。加强工业污水整治,完成5家工业企业生产、生活污水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开展三磷整治,督促2家涉磷企业按期完成整改。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完成关闭搬迁禁限养区第一、二批畜禽养殖户41家,污染整治182家,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停产企业金光化工公司暂存泥磷及含磷废水、磷渣以及1、2、3号炉体残磷规范处置。完成小水电清理,拆除八月林保护区内6座小水电,完成63座小水电整治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完成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规范化建设,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力保障居民饮水安全。

“十三五”期间金口河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大渡河出入境断面全部达标。依法划定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5个并全部完善了隔离设施建设,保护良好,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

3.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或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

4.环境监管能力成效突出

“十三五”期间建成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并对外发布数据。重点污染企业污水处理厂、重点监管企业按规定安装了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全面开展环境监测执法行动,开展环境大排查大整治,不定期开展夜查、暗查、突击检查,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开展大气强化督查、水专项督查等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明显加强,确保了核与辐射安全,环境监管水平逐步提升。

(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扎实推进

全面完成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信访投诉案件回访87件,对21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共性问题整改任务、11件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交办群众信访案件、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0年11月省环保督察例行督察,现场核查及反馈问题涉及我区共14个问题(其中现场核查8个,反馈6个),已完成整改13个,1个正在按序时进度整改中,即“金口河区环境空气质量长期排名后十位”问题,待高空智能降尘降霾及灯杆喷雾系统建设完成后上报销号。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我区的“完成全市32个重点用能工业项目的分类处置整改”和“全力补齐全市城镇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短板”整改任务正在按序时进度推进。

《乐山市金口河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规划》中,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11项约束性指标均已达到目标值,部分预期性指标工作任务正持续推进中。

专栏1:“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和防灾减灾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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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面临的机遇

1.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新方向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新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定下了“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总基调,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要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开展新污染物治理。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我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引新方向。

2.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战略定位

长江经济带战略作为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转型实施新区域开放开发战略,是沿海沿江沿边全面推进的对内对外开放带,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金口河区地处长江上游屏障区,应牢牢抓住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机遇,加快产业结构转型调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等生态要素,实施好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推进沿大渡河绿色生态廊道的建设,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新路子,全方位多角度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

3.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部署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金口河区属于典型的山区贫困地区,也是少数民族聚集的地区,可通过大力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绿色有机农业,加快乡村建设,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家园。随着成昆铁路复线、峨汉高速开工建设,金口河将增加两条进出大通道,融入乐山一小时交通圈,便捷的交通将极大改善金口河区位劣势,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推进提供新机遇。

(二)面临的挑战

1.工业布局点状分散,生态空间受限

从工业布局看,金口河区工业园区“三区八园”的布局较为分散,个别地方为“一企一园”,占用生态空间较大。从城镇发展看,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沿大渡河两岸布局,对大渡河水体及水域岸线空间存在环境威胁。从农业发展看,以传统农业为主,集约化程度低,农业空间边界模糊、点状分散,挤压和占用生态空间。此外,矿山开发和修复“脱档”,以及过去小水电的无序开发,也使得局部区域自然生态系统遭到破坏。

2.局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

金口河区整体生态环境质量处于优,但局部区域生态环境问题仍然突出。地表水环境总体良好,但大天池、小天池和鱼池等区内重要湖泊水环境不容乐观;区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个别地块尚未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全区山地面积占全域面积的99%,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频发,也对局部生态系统稳定性造成威胁。截至2022年10月,我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76,全市排名第9,全省排名169,排名相对靠后,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成效尚不稳固。“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部分预期性目标仍需努力。

3.产业结构不优,发展质量不高

2021年金口河区三次产业结构为13.4:50.9:35.8,其第二产业在经济中占绝对比重,第三产业占比与全市同期(13.2:42.2:44.6)相比差距明显。金口河区第二产业主要是冶炼、采掘、水电,其中冶炼属高载能产业,一方面对资源、能源的依存度较高,另一方面也对大气环境带来较大挑战。同时,全区产业间的关联度、耦合度低、产业链条短、科技含量低,绿色化生产方式尚未形成,当前正值金口河区快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时期,对资源能源的需求较大,但总体利用方式粗放、利用效率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经济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呈正比例式叠加,资源配置低效,利用效能低下,生态资源效益转化成经济效益的效率较低。

4.环保基础设施亟待完善

金口河区旧城改造滞后,城镇功能发展不足,市政管网建设滞后于城镇发展需要,人口增加与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间的矛盾逐步显现,污水末端收集和处理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处理设施还存在管理不到位、运行不正常、处理效果不佳等问题,环保基础设施运维短板明显。农村环境管理存在区域差异,已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行政村中还有相当部分的村庄存在整治不彻底的情况,其余尚未开展整治的村庄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设施不足、农业面源污染和农村环境污染等问题普遍存在。

5.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存在差距

全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不高,生态环境系统仍面临专业技术人员不足、专业性不强、业务能力水平不高、环境科研能力欠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不完善、水气土协同防治能力薄弱;环境监管手段相对单一落后、环境应急处置能力不强、基层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在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跨部门协同监管、联合执法等机制尚不健全;环保多元化投入、生态保护补偿等环境经济政策仍不完善;环境信息公开、排污者主体责任、公众参与等方面仍需持续努力。

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推动“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落实“1168”发展思路,突出地方特色和比较优势,奋力打造乐山重点生态功能区“一级两区三基地”。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成果,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后半篇文章。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加快生态经济先行区建设。坚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以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基本途径,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探索适合金口河特点的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目标可达

科学把握经济发展形势,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特征和环境保护实际情况,把可达可控作为核心,突出务实、管用的理念,实事求是地设置规划的目标指标,既要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还要脚踏实地、能够达成。

金口河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既要立足当前,重点突破全社会综合能耗过高、工业用地效率偏低等制约性强的资源约束问题,着力解决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湿地湖泊水环境、污水垃圾处理等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攻坚战;又要着眼长远,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坚持以人为本,改善环境

将改善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作为新时期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解决与民生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防范环境风险,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提高环境管理能力、强化环境执法监督,促进社会和谐。

(三)坚持重点突出,注重衔接

围绕难点环境问题集中攻坚,大力降低资源能源消费量、污染物产生量、污染物排放量。强化多规衔接,要紧密结合全区重大工作,全面对接重大战略部署,与小康社会目标衔接,与金口河区“1168”发展战略衔接,与《乐山市金口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乐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区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等相衔接。

(四)坚持改革创新,多元共治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公众参与的良性互动。

三、规划目标和指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减少,主要河流及饮用水源常年达标,水环境质量、空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保持稳定,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农村面源污染得到遏制,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产和生活方式更加绿色、低碳,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取得重大进展,主体功能区布局和生态安全屏障基本形成,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到2035年,生态环境更加优美,全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的转化机制基本形成,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实现有机统一,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文明水平全面提高。

(二)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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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推进绿色发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善环境质量为切入点,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一、加强国土空间开发管控

(一)落实主体功能区划

全面落实《四川省主体功能区划》,形成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多规合一”,建立统一衔接的空间规划体系,引导城市建设、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合理布局。

金口河属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定位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区域发展定位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可因地制宜开发利用优势特色资源,发展资源环境适宜产业,逐步降低区域开发强度。

(二)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生态安全规划格局

加快“三线一单”落地应用,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格控制资源环境开发强度,确保其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资源使用不超限。

构筑“一廊、两核、三区”的生态安全格局。“一廊”即大渡河生态廊道,要加强河道综合整治,建设生态堤岸。“两核”是指八月林自然保护区和大瓦山国家湿地公园,要加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受损生态系统修复,恢复和提高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功能。“三区”即生态重点保护区、生态治理区和综合发展区,要根据各区主导生态功能实施保护。

(三)严格自然岸线管控,加强流域生态环境保护

严格落实《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相关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遵循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规划、分类管控,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

二、优化经济结构及布局

以提升第一产业、优化第二产业、做大第三产业为整体思路,形成以水电、农产品加工、旅游业为主导,现代农业、商贸服务业为基础,构建具有竞争力、多元综合性产业体系,产业结构从“二、三、一”向“三、二、一”靠拢,逐步完成产业经济转型。

优化全域旅游发展格局,围绕“两核三带四组团N节点”即“234”旅游空间布局。构成两核龙头带动、三带集群齐飞、四团区域支撑、N点着力发展的空间格局。两核是大瓦山旅游核和大峡谷旅游核。三带是大瓦山山地运动康养度假带、大渡河休闲观光研学带、八月林生态民俗文化带。四个组团是水墨顺河特色村寨组团(北)、红色文化记忆街区组团(中)、铁道兵文化特色村寨组团(西)、象鼻彝风特色村寨组团(南)。全域打造“峡谷山水长卷”,构建全域旅游发展的“金口河模式”。

三、控制资源能源消耗

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建立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机制,积极改善工业燃料结构,严格控制燃煤使用量,加快车用汽柴油提标升级,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发展。鼓励发展水电、太阳能等清洁替代能源,鼓励发展城镇分布式能源和农村再生能源。推进清洁能源网络建设,加强城乡输配电网络、天然气管网建设。

推进全社会节水。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控制流域和区域用水总量。加强用水需求管理和定额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抓好工业节水,鼓励废水深度处理循环利用和再生水利用,加强重点耗水行业、耗水大户的取水量和排污总量协调控制,推进农业节水试点,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

四、推动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坚持采用国际、国内一流的生产技术、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现有工业,加快区内工业硅等高耗能产业实施绿色化改造,实施能效提升、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改造。引导企业向“产业高端、产品高端”的方向发展,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拓展下游深加工,延伸产品链和技术链。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和服务方式,推进工业废气、废水、废物的综合治理和回收再利用,加快建立循环型农业、服务业体系。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秸秆等农业废弃物和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除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外,鼓励企业开展自行清洁生产审核并完成清洁生产改造。

五、引导绿色生活和消费

增加绿色产品有效供给。推行节能低碳产品和有机产品认证、能效标识管理。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倡导非政府机构、企业的绿色采购。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等。大力发展以茶叶、畜牧、蔬菜、中药材为重点的特色有机农业,促进区域经济绿色增长。

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倡导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反对浪费。积极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节水等环保低碳产品。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出行,倡导绿色生活。

六、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一)努力推动碳达峰碳中和

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推动工业硅等重点行业制定达峰行动计划,尽早实现达峰目标。鼓励大型企业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实施碳减排示范工程。建议加大对企业低碳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并深化碳减排激励机制的研究,以推动企业碳减排量市场价值的有效转化为经营效益。

(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工业行业碳排放。提升产业集群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完善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型行业准入条件,持续降低高耗能行业在总体制造业中的比重。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鼓励低能耗、低污染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积极推进“两高”项目将碳排放影响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体系开展试点工作,衔接落实有关区域和行业碳达峰行动方案、清洁能源替代、清洁运输、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等政策要求。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定期对已清理整治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开展“回头看”。健全“消灭存量、控制增量、优化质量”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动态“清零”。推广普及中低位余热余压发电制冷供热及循环利用,提高系统整体能效。

控制交通领域碳排放。大力发展低碳交通,推广节能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制定营运车辆低碳比例。加强公路货运节能,促进交通能源动力系统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加强公路基础设施养护管理,是实现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清洁能源装备设施更新利用和废旧建材再生利用的重要措施。建议加大交通行业节能低碳技术的开发和推广。

控制建筑领域碳排放。为了提高建筑用能效率,我们全面推行绿色低碳建筑,并推广绿色建材。提升节能标准,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不断提高既有居住建筑能效水平。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加大零碳建筑等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积极推进含氟温室气体减量化工作。控制农田和畜禽养殖甲烷和氧化亚氮排放,适时推进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甲烷排放控制和回收利用。

(三)提高主动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推动城市基础设施适应气候变化,积极应对热岛效应和城市内涝。加强集蓄雨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大力推广实施新能源屋顶庭院计划、设施农业、新能源发电等建设一体化工程。在农业、水利等重点领域和生态脆弱区域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

(四)建立减污降碳协同控制体系

建立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统一谋划、统一布置、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加强对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单位监管并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体系。协同控制温室气体与污染物排放,在工业硅、建材等行业试点开展减污降碳协同治理。

专栏3: 绿色低碳发展重大项目

产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建设园区监控体系,包括重点点位视频监控和大气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控。配套建设给水、排水、污水治理设施等工程。大渡河沙坪一级水电站。沙坪一级水电站工程坝址位于金河河口上游约1km处的大渡河干流上,设计装机容量360MW。


第四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优化产业布局

统筹考虑区域环境承载能力、大气环流特征、资源禀赋,结合主体功能区划要求,合理加强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确定重点产业发展的布局、结构与规模,通过严格环境准入、企业搬迁、淘汰落后产能等方式倒逼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我们鼓励产业集聚发展,并进一步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构建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式发展、产业循环式组合的循环型工业体系。

按照“一园一主业,园区有特色”发展新格局和创新特色绿色集聚融合发展的原则,开展工业园区新一轮规划修编工作。根据区位优势、交通条件、发展定位、自然环境及产业发展方向等多方面综合确定,现规划形成“一园五片”的空间结构布局:主要将金河镇铜河、三角石片区整体规划布局为硅基新材料产业园;将柏香片区规划打造玄武岩材料产业园;将共安乡新河片区为农服务中心整体纳入特色农产品加工园;关村片区发展留白区。

(二)加快推进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

加快推进工业硅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安装脱硝设施并正常运行。我们重点关注金洋康宁、鑫河、川辉等工业企业的生产工艺改进和脱硝设施建设,全区所有工业硅企业都已经安装了脱硫、脱硝设施设备,并且所有重点企业的除尘设施都已经完成了升级改造。

按照“一厂一策”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减排措施,新建工业硅企业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我们将继续推进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包括烟粉尘监控指标)的安装和联网工作,同时推进用电监控的安装和运行。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果,强化“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加强监督执法和限期治理,对废气排放企业实行定期监测、监察,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实施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报政府责令其停业或关闭。

(三)强化VOCs综合治理

实施重点行业VOCs总量控制和源头替代,大力推进包装印刷等溶剂使用类行业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行业低挥发性原辅料产品的源头替代,鼓励采购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产品。

加强重点行业VOCs排放整治。严格控制涉VOCs排放新建项目,对新增VOCs排放项目实施等量或倍量替代。完善重点行业企业VOCs管控企业台账,持续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一厂一策”综合治理,实施重点行业VOCs达标排放整治。

加强其他行业VOCs污染防治。加大油品油气行业治理,落实《四川省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加油站油气回收升级改造,全面实施加油站油气处理装置安装。持续开展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对未安装或回收装置运行不正常的加油站、油罐车依法责令整改或停止使用。为了加强建筑面源污染排放控制,我们需要建立涉及VOCs排放作业工序的工地错峰施工机制和实施方案。

(四)加大移动源污染管控力度

促进交通可持续发展。城市交通发展实行公交优先战略,改善居民步行、自行车等出行条件,鼓励居民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加大优化城区路网结构建设力度,提高机动车通行效率;鼓励选用节能环保车型,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逐步完善相关基础配套设施。

推动油品配套升级。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要求车用油品的行为,全面保障油品质量。城区加油站销售的车用燃油必须达到车用汽油、车用柴油标准。

加快新车排放标准实施进程。按照国家要求,新车注册登记与全国同步执行国家阶段性机动车污染排放标准,不断扩大环保监督检查覆盖范围。未达到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车辆不得进行生产、销售、办理注册登记或转入手续。

加强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严格实施排放标准。在全面实施机动车国V排放标准基础上,按国家要求实施机动车国Ⅵ排放标准。

加强在用车辆监督抽测。对高排放机动车进行专项整治,在车辆集中停放地、维修地重点加强对货运车、公交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旅游车等车辆排放状况的监督抽测。

(五)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严格落实《乐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强化扬尘污染防治。

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综合管理。将扬尘控制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管理。积极创建扬尘污染控制区,控制施工扬尘和渣土遗撒,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开展裸露地面治理,提高绿化覆盖率。

强化施工扬尘监管。推进绿色施工、文明工地建设和规范化作业,建筑工地实施封闭管理,达到施工场地围挡率、进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苫盖率、场地洒水清扫保洁率、渣土密闭运输率、出入车辆清洗率等“六个100%”要求。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测和执法检查,确保施工单位在项目启动前提交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同时将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预算。商砼建材厂、混凝土搅拌站等料仓密闭加盖,运输车进出清洗,密闭装料。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强化土方作业时段监督管理,增加检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对扬尘治理不合格,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施工场地进行停工整顿。

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我们积极推行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以提高清扫效率。目前,城区主要车行道的机扫率已经达到了70%以上。增加城区道路冲洗保洁频次,切实降低道路积尘负荷。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实行资质管理与备案制度,实施密闭运输。安装GPS定位系统,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渣土运输车辆实施全面监控。

推进堆场扬尘综合治理。煤堆、料堆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露天堆放的应加以覆盖或建设自动喷淋装置。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

强化矿产开发行业整治,加强砂石开采加工行业整治。加快推进保留的砂石生产加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建设封闭式厂房,杜绝露天加工,完善配套建设自动喷淋、除尘设施,制定重污染天气预防与应急预案落实方案。加强露天矿山整治,对乱采滥挖、破坏生态等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污染治理不规范的露天矿山,责令限期整治;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

(六)强化农业面源综合治理

开展棚舍养殖、粪便堆肥、污水处理等重点环节的恶臭污染治理,同步减少大气中氨的排放。逐步推广种植业氨减排技术,调整氮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推进农业氨排放控制。禁止秸秆、垃圾等违规露天焚烧,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等综合利用措施,制定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

专栏4:大气污染防治重大项目

工业炉窑污染深度治理项目,对工业硅工业炉窑实施烟气排放深度治理,增加散烟罩、风机,更换高加密耐高温布袋,全面提高烟气收集率。

二、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加强工业源废水污染防治

重点抓好磷矿洗选、中药材加工、冶炼等行业生产废水的污染治理、深度处理。考虑到目前园区工业企业少、分散、行业单一的情况,故先要求企业自行修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再适时启动园区内部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于园区尚不具备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则对企业污水处理要提出更高的要求,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执行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总磷总量控制。加强重要废水污染源的监控,对辖区内省、市控重点水污染源安装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进行统一监督管理,以确保废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加强农业源废水污染治理

通过调整区域养殖结构和布局,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度养殖区,实施禁养区关停和限养区总量控制等措施,大力推进畜禽养殖退出禁养、限养区。我们持续提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清洁生产水平,推动养殖场全部完善雨污分流和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并建设符合区域特点、养殖规模和防治要求的粪污存储、治理设施。贯彻“种养结合”理念,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比例。在主要畜禽养殖区开展畜禽养殖废物综合利用项目试点示范。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利用和替代利用,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和农田径流污染防治等工程。严格限制高毒农药使用。持续推进化肥、农药施用量负增长行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三)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加强城市和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引入和推行第三方管理机制。污泥要根据有关规定处置,建立污泥转移联单制度。到2025年全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

(四)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

重点从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和落实、第三方运维单位运维、处理设施运行效果、设施基本信息、运维情况等对全区现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梳理排查,对现状问题进行整改完善。我们持续推进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及配套污水管网建设,以进一步完善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加快推进金口河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考核办法发布实施,巩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成果,强化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已建成使用的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到2025年全区行政村生活污水有效治理比例将达到80%以上。

(五)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完成小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优化调整、技术划定及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全区饮用水源地数据库。建设城市饮用水水源预警自动监测站,加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清拆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完善饮用水源地标识、标牌、隔离网等保护设施建设,加强日常巡查与监督管理。为了深化农村饮用水卫生管理,我们定期对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27项指标进行监测。同时,在全区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并在有条件的村(组)开展农村集中供水设施建设。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和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均达到100%。

(六)推动美丽河湖建设

协同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修复,严格河湖生态缓冲带管理,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恢复河湖岸线生态功能,深化美丽岸线建设。

实施《金口河区良好水体保护规划》,分析评估水环境保护风险,制定保持良好水体的目标和措施。以大渡河干流以及野牛河、顺水河、小河以及大天池、小天池、鱼池等河、湖为重点,开展大渡河(金口河段)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开展漫漩河堤防及环境治理项目,截污、清淤、防洪综合治理河道1公里及主题公园建设,开展关村坝河堤综合治理2公里。开展大瓦山湿地公园大天池、小天池、鱼池的水环境专项治理,禁止在湿地内进行网箱养殖,实施湿地排口截污和周边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利用工程技术或自然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湿地水质治理和水生态修复。

(七)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体系和监测体系,推进实施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调查与监控预警系统建设。强化工业固废处置场地、垃圾填埋场地、矿产资源开发场地、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场地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实施重点污染源的地下水防渗改造工作,逐步实施重点污染源风险管控。

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现有地下水环境监测井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强化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力量。加强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土壤与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强化区域与场地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推进重点污染源风险防控。

专栏5水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重大项目

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巩固提升项目。调整城区二水厂保护区划定,完善提升县乡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新建一套在线监测预警设备。县城备用水源规范化建设项目。完成县城备用水源地的规范化建设,设置防护隔离和标识标牌,并对保护区内的问题进行整治;新建一套在线监测预警设备。大渡河流域(乐山段)良好水体保护项目。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开展农村污水治理工程;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城镇周边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延伸项目;农户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农村垃圾和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农村水源地整治等。重点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调查与监控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在全区范围内建立地下水监测井,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和监测,建立地下水预警监控系统。

三、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一)加强土壤环境监测和基础调查

全力配合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重点调查了鑫宇矿产品、铁人冶金等企业场地,2025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5年底前掌握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根据《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试行)》要求开展隐患排查,严格按照《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方案技术指南(试行)》(HJ1209-2021)制定并实施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并提交自行检测报告。

(二)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

根据全区土壤环境调查成果,我们科学合理地布设监测点位,并定期开展农用地及工业企业场地土壤环境质量专项监测,以分析耕地土壤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的变化情况。

(三)实施土壤分类管理

2025年前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逐步推进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分类清单并定期更新。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优先保护农用地土壤环境。以粮食主产地为重点,对未受污染土壤实施严格保护,确保其质量不下降、面积不减少。轻度污染的土地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采取严格环境准入、加强污染源监管等措施,防止土壤污染加重。在重度污染土地上,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和饲草,并有序开展种植结构调整。

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以耕地为重点,采取相应管理措施。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对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需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评估。

(四)保护未污染土壤,修复污染土壤

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对已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督促其开展土壤治理与修复。

建立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加强用地监管,实现动态管理,严格控制受污染场地土地流转。对拟回收利用的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转变为居住、商业、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设施的上述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各类地块开发利用必须达到相应规划用地的土壤风险管控目标。

(五)加强已停产、已关停企业污染防治和善后工作

加强停产、已关停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和场地调查工作,跟踪已关停企业设施设备拆除,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处理处置情况,以便及时解决遗留环境问题。

(六)固体废物利用与处置

积极配合乐山市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健全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推进精细化管理。

促进全社会固废产生减量化。营造合理消费、拒绝浪费的社会氛围,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加强塑料垃圾治理,着重强调塑料制品的源头减量、循环使用、再生利用和环保处置,有序限制一次性塑料购物袋、一次性塑料餐具、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等四大类塑料制品的使用,在快递外卖集中的重点区域投放塑料包装回收设施;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推动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六小件”等行动,减少服务业垃圾产生量;建立商品包装物、快递包装物减量及回收机制,提高包装物减量及回收使用率;倡导光盘行动、适度点餐,并将落实情况作为餐饮服务单位文明创建的指标体系,促进餐厨垃圾源头减量。

健全固废收集处置能力体系。健全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及处理处置体系。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储运设施建设,逐步推广密闭式收运,逐步实现干湿分类收集转运。统筹布局全区生活垃圾转运站,淘汰敞开式收运设施。确保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因地制宜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改扩建。

健全工业固废处置体系。完善工业园区工业固废收集处置体系建设。健全建筑垃圾处置体系。全面整治尾矿、工业副产石膏以及脱硫、脱硝、除尘等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

健全危险废物处置管控体系。加强水电、机修厂、废品站等行业以及工业企业化验室、学校实验室的危险废物的排查、暂存和处置,同时加强医院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污泥的处置转运,并开展已关停企业的原料、半成品、成品等排查、鉴别和处置工作。

加强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探索开展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逐步推进电子垃圾、建筑垃圾等回收网络建设。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拓宽大宗固废资源化利用渠道,开展尾矿综合利用试点。

加强农业农村固体废物处置与资源化利用。以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农产品副产物及加工副产物等六类废弃物为重点,以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安全处置为主线,构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有效模式,实现农业废弃物“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推动农业循环经济发展。加强农村固体废物分类回收站点建设,提高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率。

专栏6:土壤和固废污染防治重大项目

重点工业场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项目。对土壤监管的重点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尾矿库、垃圾填埋场及周边土壤环境开展调查。新建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将农作物秸秆用于肥料化、能源化、基料化等利用。

第五章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一、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深入开展行政区域、重点流域、重点饮用水源、工业企业等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持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和备案工作。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监管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强化环境风险事前防范,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健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加快提升环境应急管理决策水平。

完善环境风险预警体系。为了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我们定期开展环境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建立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档案,实行销号制度。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机制。

强化应急响应管理。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联动、专家支持、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推动企业环境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全区环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制定和完善环境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区、镇(乡)、村三级环境应急管理指挥体系,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为了完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网络,我们加强了特征污染物应急物资储备,并配备了应急装备设施。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坚持“提升能力,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发现问题,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的总体工作思路,深化核与辐射“放管服”改革,强化放射性同位素转让、转移备案程序,简化管理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组织开展重点行业辐射安全专项检查,定期开展放射性药品、试剂等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全过程监督检查,防范辐射安全风险。加强对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的日常监管,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核与辐射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实现辐射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建立完善辐射事故应急管理机制,加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演练;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应急人员技能培训。

三、强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防护距离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过程的环境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重视新污染物治理。

持续推进重金属环境风险防控。严格涉重金属重点行业环境准入,制定和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重金属排放“等量替换”或“减量替换”制度。全面深化涉铅、镉、铬等重金属排放行业污染排查整治,对纳入整治清单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强化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监控体系,加快推进重点企业周边区域环境监测及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是提升涉重企业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水平,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的重要措施。

专栏7: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重大项目

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根据《全国环保部门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标准》中应急能力建设的应急值班室+辅助用房县级一级建设标准,建成单层50m2的县级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

第六章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

一、统筹治理筑牢生态屏障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坚持以自然恢复为主,统筹开展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水源涵养林、生态公益林、湿地和道路廊道建设。严格落实《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三线一单”相关要求,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森林资源保护。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及生态公益林管护工程,强化森林抚育,加快低产低效林改造,实现国有森林管护23.9万亩、集体生态公益林管护30.1万亩。巩固5.3万亩退耕还林成果,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800亩,森林覆盖率达到70%。围绕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乱砍滥伐防治,开展林业“三防”工程。加强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和扑救指挥系统建设,加大森林火灾扑救应急物资储备、生物防火阻隔带建设力度。开展金口河区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测、植物检疫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砍滥伐等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水资源保护。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确定金口河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目标。加强对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最小下泄流量控制,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加快水资源管理的改革步伐,加大水法宣传力度,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土地资源保护。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施严格保护。按耕地等级实施差别化管理,建设优质耕地。加强对农用地结构调整的引导,控制城乡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各类防护林、绿化带等生态建设应尽量避免占用耕地,确需占用的必须进出平衡。加强中低产田土壤改造和水土保持坡改梯工程建设,稳步实施毁损耕地的开发复垦工程。

湿地资源保护。维护大渡河、野牛河、顺水河等区内主要河流生态系统健康,加强水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在大渡河干流建设珍稀特有水生鱼类生态廊道,对其他河流要严格水电开发的环境准入,划出受保护的河流或者河段。在永和、和平、金河等发展区域和工业集中分布的河段要积极推进沿岸生态保护带建设,对沿岸畜禽养殖场、工业企业以及居民聚集点、村庄等进行综合治理,完善截污纳管网络,严格控制污染物入河。按照《四川省湿地保护条例》要求,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实施大瓦山湿地生态功能保护工程。

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监管

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开展全区林业及农业外来物种普查,对重点区域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阻截带建设。针对现有外来入侵植物的情况,我们制定了以生物和物理方法为主的入侵生物治理工作方案。城乡绿化应该尽量减少外来植物的用量,并规范公众野生动物的放生行为。加大林业及农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应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外来物种入侵的早期预警机制和跟踪监控体系,对入境货物进行检验检疫,加强对外来物种的生物学特性研究和可能的危害性评估,对外来物种入侵进行调查与跟踪,建立金口河区外来物种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生态监测和监管。结合金口河区自然生态环境特征,提高八月林自然保护区、大瓦山国家湿地公园等重要动植物栖息地的生态监测能力。完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动植物保护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

加强水土流失治理。以小流域治理为重点,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方式治理水土流失,规划期间,重点开展大渡河左岸以金河镇五一村为中心辐射野牛河、顺水河流域以及以金口河大峡谷为核心辐射白熊沟瓦山神泉区域的治理工作。和以共安乡小河村为中心辐射小河流域和大渡河右岸上游区域的小流域治理工程。到2025年,全区水土流失得到进一步的治理和控制,水土流失面积占幅员面积的比例降到30%以下。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结合区内各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特征,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分重点分区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加强迎新-新乐、金河、牛落河-黎明村、桠溪沟-河口电站、斑鸠嘴-三角石、桃子坝-上面坡等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和次重点预防区的地灾防治,加强对这些区域内滑坡、崩塌、不稳定斜坡和泥石流等灾害监测,分轻重缓急逐步治理一批潜在危险性大的灾害点并着手搬迁一批受地质灾害威胁严重的农户,建立群测群防和工程治理。对陡坡过度垦殖的谷坡地带,可采用退耕还林、还草等生物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对于其他地灾一般防治区,则主要以预防为主。在全区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系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实施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

四、加强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

促进矿产资源科学开发。划定矿产资源禁采区和限采区,禁止在八月林自然保护区、大瓦山湿地公园、大峡谷地质公园以及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开采,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强化对矿山企业资源利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鼓励矿山企业积极创建绿色矿山,推进先进采选技术的应用和先进的工艺、设备。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应重点关注水土流失、栖息地破坏、地质灾害风险和对水环境的影响等,建立违规档案约束责任主体今后的矿产开发利用行为。对历史遗留的废弃矿山进行地质环境调查,分类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对闭坑矿山的采空区、边坡进行稳定性治理,落实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到2025年,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率达到85%,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合理有序开发水能资源。为了加强枕头坝一级和沙坪二级电站运营期间的生态环境监控,以及优化水电站的运行管理,我们加强了对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最小下泄流量的控制。为了加强枕头坝二级和沙坪一级电站施工期间的生态环境保护,我们严格落实环评有关要求,并开展水电基地土地复垦示范建设。推行水电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估制度,对大渡河流域进行水电梯级累积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们全面停止核准建设单站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下的小水电项目,并且区内已建成的中小型水电站不再扩容。对于八月林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已关闭的6座水电站要做好后续生态恢复工作,对于全区范围内其他合法建设的小水电,要加强环境监管,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确保按要求下泄生态流量。

五、深化生态治理

大力实施造林绿化“一带一路”行动,深入推进大渡河生态廊道、大瓦山天池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等工程,健全耕地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让绿色成为金口河永久底色。通过厚植自然生态本底,创新生态产品形式,探索价值转化途径,推进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我们可以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

六、加强生态文化建设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环境意识。实施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教育,把生态环保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强环保主题宣传教育,开展生态文明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等活动,倡导生态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新风尚。

专栏8:生态保护重大项目

生态保护红线管控项目。核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在重点地段(部位)、重要拐点等关键控制点设立界桩,在醒目位置竖立统一规范的标识牌,并将有关信息登记入库,确保生态红线精准落地,为生态保护红线长效管理奠定基础。自然保护地管控项目。核定自然保护地边界,在重点地段(部位)、重要拐点等关键控制点设立界桩。在醒目位置竖立统一规范的标识牌,并将有关信息登记入库。3个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修编、科学考察。绿秀嘉州行动。开展低效低质森林改造,完成森林质量提升1万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对全区关闭煤矿和非煤矿山进行生态恢复。金口河区大瓦山国家湿地公园三大天池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活水循环系统,进行环保清淤、种植生态浮岛、水生植物以及采用喷泉、射流等方式进行人工增氧。八月林自然保护区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八月林自然保护区生态状况调查与评估,将八月林县级自然保护区升格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第七章完善环境治理体系

一、构建社会多元共治体系

健全政府责任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责任机制,制定实施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制定符合实际、体现特色的目标考核办法,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强化企业环保责任。全面推进企业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管理。强化企业治理主体责任,推进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重点企业环境责任报告制度,规范落实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

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公益诉讼衔接制度。采用小区公约、村规民约、企业承诺等多种形式,发挥社区、村居、园区、商场、楼宇等基层组织社会自治作用。壮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体系,搭建环保社会组织能力培训和交流平台,鼓励相关基金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环保公益活动。加强生态环境科普教育,积极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深入学校、家庭、工厂和机关。

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完善市场化治理机制体系。规范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社会资本市场准入条件,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为了规范环境治理市场秩序,我们需要统筹推进第三方从业机构的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失信惩戒机制。在工业园区、街镇和重点领域开展第三方诊断、服务等新模式、新业态试点,培育一体化、定制化服务模式。

完善绿色金融机制。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完善价格、税费、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绿色制造、绿色金融、绿色供应链、环保管家等的政策机制;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探索实践基于排污权、碳排放权等各类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

完善环保多方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财政环境治理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对企业节能减排和污染治理的必要支持。充分发挥税收支持作用,加强环境保护税与排污许可证、环境执法等其他制度的衔接。

深化环境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环保竣工验收、环保督察、“回头看”、政务办理等管理机制优化。深化落实环评改革,完善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衔接整合新机制。落实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

三、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加强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环境监测能力与水平。根据生态完整性要求,完善区域生态监管机构,包括完善站房、仪器设备、人员和资质配备等方面,以形成一定的监测能力。体现生态环境综合性系统治理的特点,加大环境保护常态监管力度,完善监测点空间布局,丰富监测点信息采集数据种类和数量;完善大气、水环境质量的常态化监测,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常态化监测体系,实现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估、环境风险预警和环保执法的综合集成,提高常态环保监管的准确性和透明度,降低环保监督执法的人力消耗和工作压力,提高环保常态监管的成效;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相关部门的合作,加强相关部门现有的监测系统、数据库和信息平台的共建共享,建立数据资源统筹管理和共享制度,建立统一规范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基础数据库和标准体系。

建设高效统一的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完善金口河生态环境监测站水、气常规项目应急监测和现场执法监测能力,并重点完善特征污染物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完成市级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建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完成省控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换。在重点区域各乡镇建设一套PM2.5和PM10国标法的小型监测站。建设城市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及污染物排放监控系统,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口、监控站房等监控点位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加强网格化监管能力建设,对各级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进行配套升级改造。

建设测管协同的污染源监测体系。加强对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和移动源等监督性监测,重点污染源按规定安装特征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并依托重点污染源监控平台,规范污染源监测数据传输、联网、发布及应用管理系统,及时分析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增加污染源监测综合管理与超标、超总量报警功能,实现环境监测与监督执法联动。重点排污单位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制度,依法公开监测数据。

四、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实施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排污者必须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深入推进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审判机制及生态修复执行机制。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在线监控、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强化服务指导,严禁“一刀切”式执法。加强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完善生态环境执法机构队伍建设,推进环境监督执法能力现代化。

加快推进智慧化、精细化管理。加快建设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高水平生态环境智慧监测体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自动化、智能化、立体化能力;逐步构建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持续推进环境管理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升环境管理效率与水平。

专栏9:现代环境治理体系能力提升建设重大项目

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监测站具备水、气常规项目应急监测和现场执法监测能力,并重点完善特征污染物应急监测能力建设。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及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设项目。完成市级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建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大气省控自动站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完成省控空气自动站设备更换。推进乡镇PM2.5和PM10国标法小型监测站建设。在重点区域各乡镇建设一套PM2.5和PM10国标法的小型监测站。城市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建设城市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站2个。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及污染物排放监控系统。重点污染源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口、监控站房等监控点位安装高清视频监控。网格化监管能力建设。各级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配套升级改造。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明确地方目标责任。根据区人民政府签订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将规划实施与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把规划目标、约束性指标、任务、措施和重点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产业政策、经济结构调整等重大决策,制定并公布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

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健全规划实施管理体系,建立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做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街道发展规划等规划之间的衔接和协调。加强与周边地区的沟通协作,制定相关政策,切实解决好跨区污染和污染转移问题。

部门联动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各项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承担起牵头职责,找准工作的发力点,参加单位要发挥主动性,积极参与,形成部门联动、全面推进的良好格局,统筹抓好制度改革、规划研究、政策设计、资金安排、项目实施等各方面工作。简化行政手续,形成系统完整、权责清晰、监管有效的生态文明管理新格局,促进管理质量改善

二、资金保障

健全与环保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管理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建立多元化资金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联合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保障生态环保重点项目支出。加大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环保基础设施能力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处理能力建设、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环境风险与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生态环境监管及执法能力、环保智库及环保科研支撑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财政资金投入与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支持经营类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促进市场化的污染治理与生态补偿机制建设,鼓励企业作为主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三、强化区域联防联控

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建立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流域污染防治的联动机制。落实部门责任,多方面协调配合。推进环保、公安、住建、城管、水务、农业、工商、质监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四、完善机制体制

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生态环境市场经济、空间管控、环境治理、质量管理、结构调整等政策体系建设,逐步实现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与生态补偿机制,提高决策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动相关部门督察检查结果互认互用。加快生态环境监管及监测体系建设,持续推进环境管理信息化、智能化体系建设;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优化生态环保督察及整改工作机制,推动多手段、高科技、高效能环境执法,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夯实排污者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公众参与,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完善生态环境保护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环境信息公开、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制度,探索发展和完善资源环境权益交易体系与机制建设;强化公众监督,发挥信息公开监督效能。

五、优化评估考核

建立本规划实施评估考核机制,定期对本规划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主要任务、重要措施及重点工程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和科学评估,确保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在2023年、2025年底,分别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

附件1-1:金口河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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