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21-2035年)》于2022年1月16日通过专家评审,3月22日通过2022年金口河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后按程序公示,经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第15次会议研究,并报十届区委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的政府批复(金府复〔2022〕65号)。根据《国家地质公园规划编制技术要求》(国土资发〔2016〕83号,2019年1月3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19年第1号修改)、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公园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林护函〔2021〕821号)等文件精神,现予以公告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大渡河峡谷国家地质公园规划(2021-2035年).doc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