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区第十届人民政府召开第48次常务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段俊辉主持会议。
会前集中学习了《四川省航道条例》。会议强调,《条例》是我省第一部专门就航道立法的地方性法规,对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航道管理,保障航道畅通和通航安全,促进水路运输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一是各乡镇、区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开展《四川省航道条例》及相关知识宣传贯彻活动,确保学深学透《条例》,工作落实到实处。二是由怀全、帅建两位同志牵头,召集区政府办、区交通运输局、区旅游局、区旅开委、金旅公司以及相关乡镇,研究解决“景区群众不能运营游船,有钱不能赚”问题,并起草船舶运营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乡镇和部门职责,全力确保运行安全,最大限度保证群众利益。三是各乡镇、部门要加强执法和现场监管,严格查处涉及航道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航道资源不被侵害,保障航道畅通和船舶通航安全。 会议审议了《关于审定<关于加快交通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请示》《关于调整<激励金口河区贫困劳动力前往东部地区务工的九条措施>的请示》等议题。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魏端,区委常委、副区长马跃,副区长姚迅逸、陈怀全、吴新宇、帅建、张卫东,区政府党组成员、区政府办主任李华江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世琼,区政协副主席张兰珍,区纪委监委驻区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长谢旭梅应邀列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