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民村通村路黑化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函》已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新民村通村路黑化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码:2308-511113-04-01-820171
三、项目业主: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负责人:周林; 联系方式:13890687099
五、项目建设地点:金口河区永和镇新民村1、2、3组
六、项目建设必要性:永和镇二桥桥头至新民村一组路段道路坑洼泥泞不堪,沿线周边环境较为脏乱,严重影响群众出行安全。为切实推进我镇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实现新民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目标,通过项目实施,将大大提高新民村2325人(其中移民人口238人)生产生活条件,解决群众出行安全问题,进一步改善新民村人居环境,提高群众获得感、辛福感和满意度。
七、项目实施规模及内容:从永和镇二桥桥头至新民村 一组铁路口(含永和镇乡政府至新民村二组),道路全长 1.5公里,平均宽5米的通村路。进行黑化道路1.5 公里,包含二灰层和沥青路面;道路预埋管网700米;人居环境整治包含道路两旁墙体刮仿瓷2000平方米;墙体美化2000平方米。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250万元,资金来源于:资金来源于2023年度大中型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
九、计划工期:4个月。
十、工程招投标:详见附件。
十一、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十二、项目须聘请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做好设计,编制安全专篇,并做好安全、节能、环保“三同时”工作。
十三、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按程序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抓紧组织实施,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十四、未尽事宜,请按有关规定执行。
专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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