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乐山市金口河区延风中学录播室装修工程
实施方案的批复
乐山市金口河区延风中学: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查乐山市金口河区延风中学录播室装修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延风中学录播室装修工程
二、项目编码:2202-511113-99-01-666022
三、项目业主:乐山市金口河区延风中学
四、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五、项目建设地点:金口河区永和镇关村
六、项目建设必要性:为了更好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和普及共享,充分利用我校与浙江绍兴市上虞区春晖外国语学校结对帮扶的实际来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决定把高中部教学楼二楼两间闲置教室装修为录播室是必要可行的。
七、项目实施规模及内容:装修录播室130平方米。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0万元,资金来源于区级财政资金。
九、计划工期:2个月。
十、工程招投标:详见附件。
十一、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十二、项目须聘请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做好设计,编制安全专篇,并做好安全、节能、环保“三同时”工作。
十三、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按程序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抓紧组织实施,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十四、未尽事宜,请按有关规定执行。
专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