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扶贫开发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查2020年脱贫攻坚产业路硬化
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0年脱贫攻坚产业路硬化项目。
二、项目编码:2020-511113-54-01-469303
三、项目业主:乐山市金口河区扶贫开发局
四、项目负责人:刘洪联系电话:18981342688
五、项目建设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
六、项目建设必要性:围绕脱贫攻坚摘帽后巩固提升,着眼于完成脱贫奔康,推进绿色崛起,美丽发展,解决贫困村、贫困户,最急需解决的问题,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产业持续发展。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瞄准贫困人口,以增加贫困户收入为核心,以改善贫困户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绿色崛起,美丽发展为目标,整合项目,聚集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贫,主要集中用于全区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等项目建设。
七、项目实施规模及内容:在11个村实施产业路项目,建设4个乡镇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益面大,解决老百姓出行、生产发展需要而区交通运输局无法覆盖补短的产业路55.392公里。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3716万元,资金来源: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九、计划工期:360天。
十、工程招投标:详见附件。
十一、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十二、项目须聘请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做好设计,编制安全专篇,并做好安全、节能、环保“三同时”工作。
十三、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按程序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抓紧组织实施,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十四、未尽事宜,请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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