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查金口河区金河镇农村客运站项目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金镇府〔2020〕68号已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口河区金河镇农村客运站项目工程。
二、项目编码:2020-511113-54-01-493074
三、项目业主: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负责人:郑祥联系电话:18284301818
五、项目建设地点:金河镇铜河村2组下塘。
六、项目建设必要性:为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交通体系进一步完善。省厅提出要求,我区客运服务方面仍存在短板,与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有差距,要求要进一步对标补短,抓紧提升完善。为此,为更好的方便人民群众出行,提升群众满意度,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局对全区客运服务现状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增加我镇乡村客运站的措施。
七、项目实施规模及内容:按五级站标准在铜河村2组下塘建设农村客运站1个,配套建设站房、停车位、厕所、服务设施等。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计划总投资8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专项资金。
九、计划工期:90天。
十、工程招投标:详见附件。
十一、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十二、项目须聘请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做好设计,编制安全专篇,并做好安全、节能、环保“三同时”工作。
十三、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按程序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抓紧组织实施,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十四、未尽事宜,请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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