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以工代赈办: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查永和镇胜利村7组产业路硬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已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永和镇胜利村7组产业路硬化工程。
二、项目编码:2020-511113-48-01-428258
三、项目业主:乐山市金口河区以工代赈办
四、项目负责人:胡学明联系方式:13881373926
五、项目建设地点:永和镇胜利村
六、项目建设必要性:金口河区乡镇公路网建设相对滞后,严重制约了乡镇经济的发展。由于项目建设区域内路况差,交通受阻,随着项目区域农作物种植生产的发展,交通量日渐增长,现有路况汽车通行困难,不能适应交通量发展的需要,该项目地公路建设是必要的。该项目的实施,对拉动当地经济,增加农民收入,调整产业结构及良种良法推广,变资源优势为商品优势,扶持沿线群众脱贫致富是十分必要的。
七、项目实施规模及内容:永和镇胜利村7组(白熊沟)产业路硬化(7.5公里)。
八、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以工代赈资金600万元。
九、计划工期:6个月
十、工程招投标:详见附件。
十一、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十二、项目须聘请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做好设计,编制安全专篇,并做好安全、节能、环保“三同时”工作。
十三、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按程序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抓紧组织实施,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十四、未尽事宜,请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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