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岩月村村民委员会向我局提出占用林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现公示如下。
占用林地申请人名称:沙坪镇岩月村村民委员会。
占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岩月村七组林业生产道路。
建设项目批准机关: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人民政府。
被占用林地村、组(单位):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村(飞地)。
占用林地面积:1.1180公顷。其中,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占用林地面积1.1180公顷
用途: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林业生产道路和保护管理用房。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止:2023年9月13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联系人:张 勇
电话:0833—2716906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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