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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区城市燃气管道 “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乐山市金口河区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现将《方案》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年来因燃气管道泄漏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惨痛教训,筑牢城市安全运行防线,守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底线,结合我区燃气管道运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该《方案》。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筹谋划、系统治理、突出重点、长效管控”工作思路和“谁所有、谁负责”治理原则,从2024年4月起至2025年6月对我区的燃气管道开展全面排查和重点治理,彻底消除“带病运行”的管道等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健全燃气管道安全管控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方案》共有6项重点任务,包括扎实开展燃气管道检验检测核查、全面推进燃气管道病害治理、开展城市燃气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城市燃气智慧增效监管等。其中,要求对三类管道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排查检验,全面摸清底数。对排查、检验出的各类燃气管道隐患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一点一策”治理措施,并实行“挂牌销号”。同时,对燃气安全的监管执法和智能化建设进行了要求。
四、整治重点
1.市政及庭院管道破损、泄漏、窜压、腐蚀穿孔、厂站设施安全装置缺失或不合格等隐患;
2.管道和设施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隐患;
3.市政及庭院管道、厂站设施违规占压、管道穿越密闭空间、安全间距不足,以及受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外部环境影响等隐患。
五、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4月)
2.摸底核查阶段(2024年4月至5月)
3.系统治理阶段(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
4.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6月)
六、保障措施
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监督管理、宣传引导等方面进行了要求,其中要求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按“三管三必须”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形成政府统筹、条块协作、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完善由政府、专业经营单位和用户共同合理分担的出资机制,也要按要求统筹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城市燃气管道“带病运行”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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