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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4年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基本情况和重大意义
森林火灾不仅使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还直接威胁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年来,我区林业较快发展,森林覆盖率和林木蓄积率逐年增长,森林面积不断增加,林下可燃物不断积累增多,致使火灾隐患增多;加之金口河区自然生态环境优越、交通越来越便宜,前来观光旅游的外来人员不断增多,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不容乐观。为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我区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意义重大。
二、禁火令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
三、禁火令的主要内容
《禁火令》全文共958个字,共六条,主要就禁火时间、禁火区域、火源管控措施、各级防灭火责任、违禁责任、报警电话等作了明确。
第一方面是明确了禁止用火时间为1月1日至5月31日,其中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第二方面是明确了禁止用火范围为森林防火区。全区所有林地、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及林地周边水平距离100米范围以内的区域为我区的森林防火区,属于城市消防管辖范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方面是明确了火源管控措施。在禁火时间和禁火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1.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域。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个人,要自觉接受防火登记、检查,上交火源。2.严禁在禁火区域内烧荒炼山、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爆破、焊接、吸烟、野炊、燃烧篝火、烧烤食物、点烛、烧香、烧纸、点放孔明灯、燃放烟花爆竹等野外用火行为和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活动。3.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禁火区域,需有监护人陪同,监护人应当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严禁被监护人单独进入禁火区域用火、玩火。
第四方面是明确了各级防灭火责任。在禁火时间内,各乡(镇)、区国有林场、区八月林自然保护中心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巡查力度,强化野外用火管理,尤其对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路口的火源加强管理。森林、林地的经营(管护)单位和个人,承担经营(管护)范围内的森林防火责任。
第五方面是明确了违禁责任。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方面是明确了报警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警,报警电话: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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