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件: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教育扶贫和义教均衡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完善我区社会救助制度,做好我区教育救助工作,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确保城乡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救助,实现精准救助,规范救助基金的设置和管理使用,将《金口河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
二、文件制作主要法规、政策依据
根据《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金府办发〔2017〕48号)文件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修改本管理办法。
三、制作过程
2017年8月,为做好全区教育扶贫工作,区政府办印发了《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稿)》(金府办发〔2017〕48号)。为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做好我区教育救助工作,2021年12月中旬,区教育局牵头进行文件起草工作并形成初稿,下旬与财政局会商,经修改后形成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12月28日,书面征求了区财政局、区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及5个乡镇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后形成了《管理办法(送审稿)》。
四、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基金规模、用途、使用原则、救助对象、范围、救助内容标准、申请程序等共十三条。
主要修改地方共三处:一是基金规模由500万元修改为300万元;二是降低了部分资助标准;三是申请时限由每学年两次修改为每学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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