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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区全面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八条措施》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2020年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0〕4号),对改善医务人员工作生活条件、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提出了若干措施;2020年2月22日,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对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做出了明确要求;2020年3月12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了《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从3个方面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
为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我区医务人员,我办牵头起草了《乐山市金口河区全面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起草过程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注重向上看齐,坚持与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一致;二是注重结合实际,充分考虑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客观情况,结合已出台的文件,已部署落实工作,起草相关内容;三是注重可操作性,结合上级文件,尽量细化、量化、实化相关内容,便于贯彻落实。
二、起草过程
《措施》起草经历了研究讨论、牵头起草、意见征求、修改完善四个阶段。《措施》先后分三个层面征求意见:一是征求区卫生健康局意见;二是召开座谈会征求部分一线医务人员和公立医院有关科室负责人的意见;三是征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意见。共收到10条意见和建议,对大多数意见建议都进行了吸纳,没有吸纳的也进行了充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
三、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关心爱护新冠肺炎一线医务人员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医务人员各方面的保障,统筹落实各项政策措施。
四、主要内容
《措施》包括八条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措施。
一是落实疫情防治人员薪酬待遇政策。按照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落实卫生防疫津贴政策,在疫情防控期间,扩大卫生防疫津贴发放范围,确保覆盖全体一线医务人员。
二是做好工伤认定和待遇保障。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务人员,在工伤认定时,开辟绿色通道,快速认定、立办立结。
三是充实卫生专业人才队伍。疫情防控期间,可采用网上面试、考核等方式直接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高层次卫生人才,对参与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是强化优秀人才选拔推荐。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优先推荐参加各类研修、调研、培训、疗养等活动;在各级优秀高层次人才、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人才项目评选工作中,同等条件给予适当倾斜。
五是建立职称特殊评价机制。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简化申报手续,采取一事一策、特事特办等方式优先开展职称评审,降低其职称申报或资格考试条件。
六是加大岗位聘用倾斜力度。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医务人员,符合岗位晋升等级条件的,3年内按规定聘用本单位岗位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可享受一次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特殊政策。
七是开展先进典型表彰奖励。对在疫情防控一线涌现的先进典型,认真组织开展及时性表扬、奖励和表彰,并做好记功和嘉奖等奖励申报和兑现工作。
八是强化年度考核的激励。提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受到集体嘉奖、集体记功及表彰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优秀比例,受到记功、记大功奖励或区级及以上表彰的医务人员当年为优秀等次,不占本单位当年年度考核优秀比例。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协同各责任部门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加强调度和督查,精准、严格、规范的发放各项补助和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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