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乐山市金口河区剑融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剑融药店存在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无处方留存销售处方药,电子医保凭证结算率低于医保信息化建设规定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224.0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224.00元并处以违约金308.60元。
2、乐山市金口河区李红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李红药店存在药师不在岗、无处方留存销售处方药、进销存超协议范围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70.0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70.00元并处以违约金55.83元。
3、乐山市金口河区罗友琼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罗友琼药店存在无处方留存销售处方药、销售明细和结算明细不一致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93.0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193.00元并处以违约金386.00元。
4、乐山市金口河区兴新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兴新药店存在无处方留存销售处方药、进销存超协议范围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827.0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827.00元并处以违约金554.10元。
5、乐山市金口河区佳屹药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佳屹药堂存在结算明细和销售明细不一致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0.0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10.00元并处以违约金3.00元。
6、乐山市金口河区云济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云济药店存在结算明细和销售明细不一致违规行为,涉及金额31.0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31.00元并处以违约金62.00元。
7、乐山市金口河区盛玲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盛玲药店存在结算明细和销售明细不一致违规行为,涉及金额8.0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8.00元并处以违约金16.00元。
8、乐山市金口河区红宁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红宁药店存在结算明细和销售明细不一致、药品进销存超协议范围、大额登记明细和销售不一致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876.8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1876.80元并处以违约金1500.57元。
9、乐山市金口河区子渟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子渟药店存在结算明细和销售明细不一致、药品进销存超协议范围、电子医保凭证结算率低于医保信息化建设规定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914.0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1914.00元并处以违约金3617.20元。
10、乐山市金口河区康润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康润药店存在结算明细和销售明细不一致、药品进销存超协议范围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80.0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80.00元并处以违约金160.00元。
11、乐山市金口河区杨光明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杨光明药店存在结算明细和销售明细不一致违规行为,涉及金额820.0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820.00元并处以违约金1640.00元。
12、乐山金口河惠民健益大药房(个人独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金口河惠民健益大药房(个人独资)存在药品进销存超协议范围、处方药无处方留存违规行为,涉及金额673.36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673.36元并处以违约金202.01元。
13、乐山市金口河区迩康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迩康药店存在结算明细和销售明细不一致违规行为,涉及金额32.0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32.00元并处以违约金64.00元。
14、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医院存在多计费、无记录计费、无指征检查、无医嘱计费、过度检查、超标准计费、重复收费、药品限制使用、耗材进销存超协议范围、电子医保凭证结算低于医保信息化建设规定、药品耗材试剂未在四川省药械平台进行线上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51515.39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151515.39元并处以违约金119587.37元。
15、乐山市金口河区妇幼保健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妇幼保健院存在多计费、重复收费、电子医保凭证结算低于医保信息化建设规定、药品耗材试剂在四川省药械平台进行线上支付未达80%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752.0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752.00元并处以违约金681.44元。
16、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电子医保凭证结算低于医保信息化建设规定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074.0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1074.00元并处以违约金1074.00元。
17、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电子医保凭证结算低于医保信息化建设规定、药品未在四川省药械平台进行线上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89.48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189.48元并处以违约金189.48元。
18、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吉星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电子医保凭证结算低于医保信息化建设规定、药品未在四川省药械平台进行线上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1.2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11.20元并处以违约金11.20元。
19、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药品进销存超协议范围、电子医保凭证结算低于医保信息化建设规定、药品未在四川省药械平台进行线上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128.4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128.40元并处以违约金126.16元。
20、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卫生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卫生院存在重复收费、药品进销存超协议范围、电子医保凭证结算低于医保信息化建设规定、药品未在四川省药械平台进行线上支付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329.0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329.00元并处以违约金1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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