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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金口河区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应急演练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24   信息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字号:

为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金口河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安排,我区将于11月26日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应急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11月26日8:30-15:00

以上时间可由相关乡镇视情况适当调整。

二、采样对象

辖区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等)。

三、分类采样安排

1.健康码黄、红码人员足不出户由医务人员上门采样,新冠病毒感染康复人员请至区人民医院采样点单人单管采样。

2.其他人员到各村(社区)核酸采样点采样,由属地乡镇统筹安排(详见附件)。

3.辖区内学生不参与本次演练。

四、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市民按照“应检必检”要求,按所在乡镇、村组(社区)通知的采样时间、指定采样点开展核酸检测。

(二)采样时请携带本人手机(无健康码的携带身份证或由同行家人申领健康码、下载离线码)。

(三)服从工作人员指挥,自觉遵守现场采样秩序,采样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采样后第一时间返回,不交谈、不逗留、不聚集。

(四)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的人员,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本轮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五)全员核酸检测期间,便民核酸采样点暂停采样,接种点暂停新冠疫苗接种。

(六)对不参加统一组织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的人员,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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