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救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金府办发〔2022〕3号)精神,经建档立卡脱贫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申请,村、乡(镇)初审,教育局复审,现将2022年我区共安彝族乡、永胜乡、金河镇、和平彝族乡、永和镇建档立卡脱贫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教育救助基金的审批名单及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反映,请拨打电话:
0833-2711023(区教育局) 0833-2711083 ( 区 纪 委 )
金口河区2022年建档立卡脱贫户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教育救助基金汇总表.xlsx
乐山市金口河区教育局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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