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时间:自2021年5月18日—2021年6月10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户的联合体,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改变了以家庭为独立生产单位的弱势地位,对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产业化、市场化,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0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经济组织,在我区快速发展,从2007年的9个,发展到现在的294个,其中种植类149个,养殖类125个,林业类12个,旅游类6个,批发零售类1个,制造类1个。2016年以来,区级财政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9925万元。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示范社,对繁荣我区农村经济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了解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作用发挥情况,更好地促进农民专合组织规范健康发展。请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问题及如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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