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2021年1月22日18点30分左右,解放村5组村民马某某违规焚烧秸秆。村上接到反映后,迅速安排人员到现场查实和扑灭。通过村两委现场对其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本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保证不再重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其自愿接受500元的罚款。
由于组长及村包组负责人对此事积极参与,并迅速进行了妥善处理,村两委根据《2021年森林防灭火珉秸秆禁烧目标责任书》第九条之规定,给予组长及包组负责人每人50元的处罚,对全村村组干部以示警醒。
当前,正值森林防灭火及秸秆禁烧工作的关键时期,各村要高度重视引以为鉴,要利用各种与群众工作的机会,加强森林防灭火及秸秆禁烧工作宣传,特别是违规野外用火及焚烧秸秆处罚的宣传,要让每个村民做到不敢烧、不想烧到不愿烧。
2021年1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