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金府规〔2024〕2号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根据国家、省和市级相关文件要求,经对照核查,《乐山市金口河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支持政策》主要内容与《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有关政策要求不一致。经区政府同意,现决定对区政府印发的《乐山市金口河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支持政策》(金府规〔2024〕2号)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3日
川公网安备 511113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