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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区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5-09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字号:

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按照《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乐委办〔2019〕7号)和《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区行政审批职能划转移交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府办发〔2019〕27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将区政府相关部门行使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划转范围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9年本)〉和〈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的通知》,结合各单位报送的行政许可事项,现将区发改局等18个部门实施的204项(大项)行政许可事项分两批次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详见附件1、2)。

二、运行方式

按照“分步划转,平稳移交,成熟一批移交一批”的原则,自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成立、人员转隶到位、大厅改造完成后,由相关部门和区行政审批局对所划转的第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移交承接,逐项办理登记手续和移交备案书,并派专人到区行政审批局现场指导办公,开始试运行。第一批行政许可事项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独立审批后,待条件进一步成熟,人员全部到位,开始实施移交承接第二批次行政许可事项。

三、责任划分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事项划转后,区行政审批局审批过程中出现的投诉、举报、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由区行政审批局负责。过渡期原审批部门和区行政审批局对审批事项负有同等法律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行政许可事项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后,原审批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的监管工作。

四、工作衔接

(一)在事项划转过程中,原审批部门要积极与区行政审批局做好各项业务衔接工作,确保事项划转无缝对接、顺利进行。区行政审批局正式承接划转事项前,已受理的申请由原审批部门负责办结,仍以原审批部门为主体作出决定。原审批部门在事项划转前已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的复议和提起的诉讼,由原审批部门负责答辩和应诉。

(二)事项划转后,原审批部门要将涉及本部门划转事项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更新情况及时告知区行政审批局;各职能部门在收到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文件后,应及时转送区行政审批局。行政许可事项办结后,区行政审批局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相关部门推送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情况,便于职能部门对办结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后续监管。组织召开与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业务相关的会议、培训等,应通知区行政审批局参加。

(三)原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做好向区行政审批局报送划转事项所需的审批资料和卷宗移交工作。划转事项涉及的相关文件、制式证明、证书等资料统一移交区行政审批局。建有业务系统专网的部门,要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完成办件系统、专用电脑和密钥、证照证书和业务平台信息主体变更等交接工作,以及帮助协调业务平台与行政审批系统对接和数据交换等工作。

(四)原审批部门要和区行政审批局要紧密配合,共同做好上级部门涉及行政审批的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避免因工作交接而产生的工作疏漏。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准备。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划转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内容复杂,程序要求高。相关部门要主动对接,按照时间节点全部移交到位,并建立事项划转后的工作协调和指导机制,确保行政审批职能划转、承接等各项任务顺利交接。

(二)加强保障。区行政审批局将实施行政审批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由区财政予以保障;依据法律、法规在行政审批环节的收费项目,由原审批部门负责收取,区行政审批局见收费票据办证。

(三)全面优化。区行政审批局要打破原有部门按窗口审批运作方式,建立“一窗受理、一章审批、限时办结、全程监督”的运转模式。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建立可操作、可考核、可监督的科学、高效运行机制。

(四)加强效能督查。区级相关部门要将行政许可事项划转工作作为事关“放管服”改革成效的重要突破口,积极配合,扎实推进。区政府办政务督查股将进一步加强督查,对因工作不力、配合不到位,影响全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

 

附件:1.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清单(第一批)

2.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清单(第二批)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7日


附件1

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清单(第一批)

序号

单位

项号

权力名称(大项)

备注

1

区发改局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2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3

石油天然气管道受限制区域施工保护方案许可

4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范围内特定施工作业许可

2

区经信局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2

在电力设施周围或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的审批

3

区教育局

1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2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审批

3

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自行实施义务教育审批

4

教师资格认定

5

校车使用许可

4

区民宗局

1

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审批

2

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

3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注销或者变更登记内容审批

4

宗教团体成立、变更、注销前审批

5

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境外组织和个人捐赠审批

6

设立宗教临时活动地点的审批

5

区人社局

1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2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许可

3

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4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6

区民政局

1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2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3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

4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

5

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

6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7

区司法局

1

公证员执业、变更许可

2

公证机构设立、变更

3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8

区文体旅游局

1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2

营业性演出审批

3

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4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5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

6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7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审批

8

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

9

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

10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11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

暂停

12

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的初审

13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

14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

15

非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和其他单位借用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馆藏文物审批

16

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17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18

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

19

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核发(权限内)

附件2

行政许可事项划转清单(第二批)

序号

单位

项号

权力名称(大项)

备注

1

区财政局

1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2

区应急局

1

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2

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3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4

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建设项目审查

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权许可

3

区交通局

1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2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3

公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审批

4

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

5

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

6

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

7

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

8

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

9

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

10

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11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12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13

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14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15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16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17

车辆运营证核发

18

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19

大型设施、移动式平台、超限物体水上拖带审批

20

防止船舶污染水域作业许可

21

船舶检验许可

22

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许可

23

客运线路许可

24

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

4

区农业农村局

1

乡村兽医登记许可

2

国内异地引进水产苗种检疫

3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4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5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

6

水产苗种生产审批

7

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8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9

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

10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

11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12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13

草种经营许可证核发

14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15

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16

国家和省重点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17

经营利用国家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审批

18

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猎捕许可

19

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20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21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22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23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24

渔业船舶登记

25

水下工程作业渔业资源补救措施审批

26

农作物种子经营备案

27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28

天然水域鱼类资源的人工增殖放流审批

29

引进种用畜禽及其胚胎、种蛋、精液检疫

30

农药生产经营审批

31

新建或迁建农村机电提灌站审批

5

区住建局

1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总承包特级、一级及部分专业一级除外)

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3

商品房预售许可

4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5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

6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7

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

8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9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

10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11

夜间建筑施工许可

12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13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14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15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16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17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18

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设项目报建审批

19

人民防空警报设施拆除审批

6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

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

2

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

3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4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5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7

区水务局

1

取水许可

2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3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5

河道采砂许可

6

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

7

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

8

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

暂停

9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0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施,或者影响灌溉用水、供水水源的建设项目审批

11

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许可

12

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13

利用水利工程开展经营活动审批

14

水库大坝坝顶兼做公路审批

15

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

8

区卫生健康局

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2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3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

4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

5

医师执业注册

6

护士执业注册

7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8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9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10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

11

职业病诊断资格证书核发

12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13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9

区自然资源局

1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2

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

3

采矿权转让审批

4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

5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6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7

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

8

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审核

9

乡(镇)村企业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10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审批

11

临时用地审批

12

土地复垦验收确认

13

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从事生产审查

14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准

15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后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

16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

17

建设占用耕地补充审核

1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审核

19

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20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21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22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

23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或者其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

24

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25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

26

木材运输证核发

27

临时占用林地审批

28

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

29

猎捕非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30

森林防火期内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活动审批

31

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32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

33

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

34

林木采伐许可

35

非重点保护(“三有”)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核发

36

出售、购买、利用非重点保护(“三有”)陆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

37

征占用草原审批

38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39

甘草和麻黄草采集证核发

40

利用国家秘密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审批

部分中央在川单位行权许可

10

区委宣传部

1

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2

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3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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