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1-16

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1日

乐山市金口河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十三五”时期,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得到较大提升,人民群众健身意识不断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1.2%。但体育公共服务能力距新时期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体育场地设施供给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为进一步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助力健康乐山和体育强市建设,促进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四川体育“123456”发展战略,紧扣区委“1168”发展思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为全面建设健康乐山和体育强市作出金口河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人民群众的体育健身素养和体质健康水平稳步提升,全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1.5%。完善三级公共体育健身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赛事活动丰富多元,健身组织充满活力,健身指导普及有效,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3.19人。体育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体育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

1.完善三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乐山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盘活城乡空闲土地,规划建设方便可达的场地设施,构建区、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体系。全区实施“2+X”工程,即:建设1个公共体育场、1个全民健身中心,并选建公共体育馆、游泳馆、健身广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乡镇实施“全覆盖”工程,即建设1个全民健身中心或多功能运动场。具备条件的行政村(社区)建设1个多功能运动场。〔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各乡镇〕

2.完善居住区健身场地设施。根据人口规模、居住区和社区建设情况,完善群众举步就可、便捷多元的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未达标的既有居住区和社区,要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配建标准或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文体旅游局、各乡镇〕

3.完善体育场地供给。向社会公布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指引,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鼓励装配式建筑,充分利用公园绿地、河道湖泊沿岸、滩地、旧厂房、仓库、楼顶、桥下、城市“金边银角”剩余空间和乡村文化服务站,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复合用地等模式,按照国家在建设土地、委托运营、减免税费、行政审批等方面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发改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税务局、各乡镇〕

4.建设融入自然的户外健身场景。加强户外休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依托江河湖泊、山地丘陵、湿地等自然资源,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结合保护、防洪、开发利用等功能,在符合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修建带状、环状、碎片状的户外休闲健身场地。大力实施现有绿地公园体育化改造和体育场所公园化改造,重点建好大瓦山体育公园。到2025年,建设1个符合省级建设标准的体育公园,一批群众身边的口袋体育公园,健身步道总里程达到40公里。〔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文体旅游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

5.加大公共体育资源共享力度。持续做好我区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管理方式,加大场馆向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开放的绩效考核力度,不断提升场馆使用效益,积极向上争取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项目,力争至2025年争取1个以上。加快推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内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村(社区)体育设施与文化、残疾人康复等场地设施共建共享。在公共体育场地配建适合儿童、老年人锻炼的运动场所和设备设施,提升健身设施适儿、适老化程度。〔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机关事务局、区残联、各乡镇〕

6.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建设行动。推进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监管系统建设,积极融入全民健身大数据平台,优化场馆流量监测、网上预订、信息发布等便民服务。新(改、扩)建的公共体育场馆,同步实施场馆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场馆开放使用效益,鼓励加大智能健身设施建设。到2025年,力争完成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升级改造1个。〔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

(二)构筑金口河特色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

1.持续完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完善多元主体办赛机制,提升全民健身赛事管理服务水平,创新赛事活动组织架构,打造以区、乡镇二级市民运动会和“社区运动会”为重点的多层次、多项目、多元化的群众性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体系,广泛开展群众体育赛事活动,每年组织赛事活动10场以上。大力发展“三大球”运动,推动县域足球、篮球等运动推广普及。加大冰雪运动推广力度,鼓励因地制宜开展户外滑雪场,开展冰雪运动。鼓励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协会等举办丰富多彩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区直机关工委、区人社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残联、各乡镇〕

2.大力培育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深入推进具有鲜活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的传统健身项目活动,以“转转花”文旅节为平台,注入赛事活动。支持各行业依托传统节日、重大庆典活动和民间体育资源等,逐渐形成具有金口河特色的“一县一品”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新格局。〔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民宗局、各乡镇〕

3.大力发展重点人群健身活动。充分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作用,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赛事活动。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开展青少年科学健身指导,完善青少年近视、肥胖等问题的运动干预体系。支持举办残疾人体育赛事,开展残疾人康复健身活动。做好“三雄夺魁”、民族射弩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广传承工作。开发推广适合农民工、幼儿、妇女、机关干部职工等人群的“碎片化”运动锻炼方式,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一人一项体育爱好”活动。〔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委老干部局、区直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健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各乡镇〕

(三)实施全民健身组织全覆盖行动。

1.体育社会组织活力激发行动。加强基层体育组织建设,鼓励体育总会向乡镇延伸、各类体育社会组织下沉行政村(社区),构建覆盖城乡、富有活力、规范有序的体育社会组织网络。引入政府购买体育社会组织服务的力度,引导和提升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依托公共体育场馆资源,给予队伍稳定、组织活跃、专业素养高的全民健身社会组织场地支持。〔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乡镇〕

2.壮大健身志愿服务队伍。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队伍建设,探索规范社会体育指导员招募、注册、培训、管理和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线上线下志愿服务,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服务水平。到2025年,全区累计社会体育指导员400人以上、群众体育引导员1千人以上。〔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卫健局、区教育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各乡镇〕

(四)不断提升科学健身服务水平。

1.推行全民健身监测调查。定期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将常态化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国民体质监测与健身指导服务结合,建立面向不同人群的体质健康监测、健身指导、慢病预防、运动康复治疗等新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卫健局、各乡镇〕

2.普及科学健身知识。依托各类体育协会,开展科学健身技能公益培训,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乡村、学校等组织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推广普及科学健身方法。拓展服务渠道,将推广普及科学健身知识融入赛事活动举办中,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宣传普及科学健身知识。推广简便易行、科学有效的居家锻炼健身方法。推广太极拳等武术项目、八段锦等健身气功功法,发挥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健身养生和健康促进功效。〔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各乡镇〕

(五)充分发挥“体育+”融合发展功能。

1.推进“体育+旅游”融合发展。围绕全面融入“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增长极”建设,积极融入大渡河风景骑游道和大峨眉小凉山山地户外运动带,建设“两核、三带、四组团”体旅融合项目,打造山地户外运动体验区,探索加强竞赛表演、水上运动、户外运动、康养健身等体育运动项目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开发“户外运动+自然学校”精品研学线路,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景区和体育运动场所面向游客开展体育旅游服务。〔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教育局、各乡镇〕

2.推进“体育+教育”融合发展。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推动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培养终身运动锻炼习惯。健全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加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校建设力度,大力培养体育教师和教练员队伍。鼓励体育行业协会加强内部治理、强化行业自律、创建服务品牌、普及健身项目,在促进青少年健康全面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规范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支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贯彻执行《课外体育培训行为规范》,加强对课外体育培训机构的监管和引导,促进体育培训市场形成良好生态、健康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文体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民政局、各乡镇〕

3.推进“体育+卫健”融合发展。探索建立体育和卫健等部门协同的“运动促进健康”模式,积极争创中医药健康基地,支持在医疗卫生机构中设立科学健身门诊,推动运动促进健康、运动伤病防治、体质健康干预等服务逐步开展,推广常见慢性病、运动风险、运动伤病的运动干预项目和方法。每年组织全科医生、社区医生参加“运动促进健康”技术培训班。〔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卫健局、各乡镇〕

4.推进“体育+产业”融合发展。优化体育产业结构,积极培育户外运动、智慧体育等产业,加快形成以健身休闲和竞赛表演为龙头、体育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体育产业体系。通过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鼓励政企合作建立“运动银行”,探索发放“体育消费券”,支持与保险公司合作设立意外伤害专门险种,减轻社会办赛的难度和风险。〔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5.推进“体育+民族团结”融合发展。深挖地方传统民族民俗文化,以体育为载体,凝聚民族团结进步力量。以景区为平台、游客为主体、群众为基础,发展带动群众有组织、经常性地开展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组织参加各类民族传统体育赛事,使体育成为吸引游客参与、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载体。〔责任单位:区文体旅游局、区民宗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全面领导,成立并发挥各级政府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作用,推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全民健身工作机制。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出台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二)加强政策支持。健全全民健身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规范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加大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重点区域的支持力度。按照面向社会、重在基层、属地为主、钱随事走的原则,加强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维护)、活动实施、组织建设、人员配置等保障体系建立的投入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人才支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发挥人才在推动全民健身中的先导作用。加强健身指导、组织管理、科技研发、宣传推广、志愿服务等方面的人才培养供给。加强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与全民健身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建立多元化培养渠道,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参与,稳步推进基层体育管理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群众体育引领员、志愿者队伍培训,健全培训上岗制度,完善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体系和科学评价机制。

(四)加强安全保障。加强健身设施监管,配置公共体育场馆急救设备,确保公共体育设施开放服务符合防疫、应急、疏散、质量和消防安全标准。健全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防范、应急、保障机制,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的信息收集工作,加强赛前研判、赛中指导、赛后评估,加强全民健身相关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和个人信息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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