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王聂同志免职的通知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12-26

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经2024年12月25日乐山市金口河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八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

王聂同志区公安分局督察长职务。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主办: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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