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林地公示(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桅杆村1组产业路建设项目)

信息来源:区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3-13

使用林地公示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向我局提出使用林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35号)以及国家和四川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申请人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人民政府。

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桅杆村1组产业路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批准机关: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被使用林地位置: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桅杆村1组。

使用林地面积:1.5243公顷。其中,长期使用1.5243公顷,临时使用/公顷。

用途:用于路基、边坡等。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止2025年3月20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联系以下人员。

联系人:张勇电话:0833—2716906

                      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13日


主办: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33)2711146 传真:(0833)2711165 旅游咨询电话:271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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