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征求《关于新设严管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城区秩序、加快建设美丽金口河区,给全区人民创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行为文明的人居环境,区交警大队牵头草拟了《关于设立严管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乡镇、区级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若您有意见或建议,请并于2024年11月25日17:00前,通过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反馈至QQ邮箱(1324181125@qq.com)。如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有无意见。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黄强;联系电话:2711317;13696130869;QQ邮箱:1324181125@qq.com)
附件:关于设立严管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乐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1月18日
关于设立严管区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城区秩序、加快建设美丽金口河区,给全区人民创造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秩序良好、行为文明的人居环境,区政府决定设立城区严管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设立主城区道路(国道和县道除外)为严管区域。
二、严管区域内实行货车限时通行,早上08:00至晚上21:00,未经审批的货车严禁驶入。
三、严管区域内实行限时通行,早上07∶00至晚上21∶00,严禁正三轮载客摩托车进入。
四、严管区域内禁止一切货车停放,禁止一切商贩在指定区域外占道经营。
五、严管区域内所有商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禁止乱堆乱放;户外广告投放符合要求。
六、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本通告内容。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一经查实,对违法行为从严处罚。举报电话:0833-2711317(区交警大队);0833-2715115(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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