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位:
现对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张村沟沟渠整治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质量检测服务单位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有履约能力的单位按本公告要求前来参与询价。
一、招标内容
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张村沟沟渠整治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投标单位需按约定完成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包括不限于混凝土、钢筋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测,量测)。一旦确定为成交单位,须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上述服务内容,不得以实施过程中发现成本太大、难度系数太高等原因要求增加费用或者拒绝履约(提供承诺函)。最高限价:1万元。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岩土工程类、混凝土类、金属结构类乙级及以上资质、量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文件递交
1、询价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9时00分至2024年1月24日12时00分。
2、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单位,请于2024年1月24日12时00分前(工作日上班时间)递交至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3、询价响应文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相关资质,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函、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履约承诺函等。每页均需要盖单位鲜章。(注:资料密封并加盖公章。)
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过时拒收。
四、评审
1、本项目最低要求:符合资格条件,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
2、本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以最低报价来确定成交供应商。
3、有效报价不足三家做流标处理。
五、采购单位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2、联系人:廖先生;电话:0833-2706406
采购人:乐山市金口河区永和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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