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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11月19日至2022年5月25日对金口河区永胜乡大坪村白岩湾泥石流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金口河区永胜乡大坪村白岩湾泥石流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经乐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金口河区白岩湾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立项的通知》(金乐市自然发〔2019〕4号)批准实施,项目总投资581.4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该工程合同工期90日历天,工程于2019年9月16日开工,2019年12月16日建设单位组织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了初步验收,验收结论为同意验收。四川正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委托,于2020年10月22日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结算审核,审核价为4265728.67元比原结算数4501128.84元少235400.17元,审减率5.23%,经审计复核工程价款为4257692.89元,误差金额为8035.78元,误差率为0.2%,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相同口径下,在同一成果文件中,鉴定成果文件的综合误差率应小于3%”的规定。根据区自然资源局提供资料反映:该工程建安投资4265728.67元,勘查和设计费320000.00元,监理费159300.00元。
二、审计发现主要的问题
(一)责任意识不强,未有效落实对施工监理监管。
(二)财务核算不规范,未及时办理财务竣工决算。
(三)项目变更不规范,未履行相关程序。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明确整改要求,并提出抓好项目监管、抓好财务决算、抓好项目变更管理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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