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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9月13日起,对张川同志担任中共和平彝族乡党委书记、陈洪同志担任和平彝族乡乡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
一、基本情况
张川同志于2014年9月至2020年10月任中共和平彝族乡党委书记,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具体分管人事工作,联系蒲梯村。陈洪同志于2015年4月至2021年7月任和平彝族乡乡长,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具体分管乡财政工作,联系迎新村。张川同志和陈洪同志任职期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全乡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决胜脱贫攻坚,大力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全乡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但在审计中发现张川同志和陈洪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不到位。
2.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
3.部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未完成。
4.乡党委、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完善、决策机制不健全。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明确整改要求,并提出规范决策程序、规范的财务报销程序、防止资金资产流失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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