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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02月14日至2022年02月26日,对乐山市金口河区粮油总公司(以下简称“粮油总公司”)2013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粮食购销领域进行了专项审计。
一、基本情况
粮油总公司系乐山市金口河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出资建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1日,2021年1月11日《乐山市金口河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改出资人的批复》(金国资〔2021〕4号)批复同意将出资人变更为乐山市金口河区财政局,并于2021年1月18日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储备稻谷收购价格较高。
2.超期轮换。
3.历年粮食轮换。
4.虚增销售收入。
5.公司薪酬发放不规范。
6.库存账实不相符。
7.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执行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明确整改要求,并提出加强财务基础、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内部监管水平、注重内部程序规范化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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