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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审计组自2021年3月31日至2020年6月8日对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对财政存量资金清理、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和库款管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
一、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暂付款清理消化未达目标要求。
(二)部分月份库款保障水平较低。
(三)债券资金未按期使用,造成资金闲置。
(四)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未达到目标任务要求
(五)财政拨付用款单位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六)2020年度部分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
(七)借出款长期未收回。
二、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明确整改要求,并提出加强资金对外借款的管理、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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