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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和《四川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区审计委员会同意,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对金口河区水务局原局长胡学明同志、冉伟云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离任审计。
一、被审计领导干部履职情况
胡学明同志于2016年12月-2018年11月任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兼任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及总河长办公室副主任。
冉伟云同志于2018年12月—2019年12月任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兼任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及总河长办公室副主任。
二、审计存在的问题
1.一期PPP水利基础设施个别建设程序不完善。
2.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及处罚工作不及时。
3.水资源管理、保护及用水节水等管理制度不完善。
4.河(湖)长制的巡查和联动监管机制尚不完善。
5.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厉行节约规定不到位。
6.河(湖)长制日常监管工作不到位,对发现问题的整改不力。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明确整改要求,并提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健全机制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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