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医院不合理使用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医院在自查自纠中发现妇产科门诊诊疗收费存在不合理使用基金行为,主动退回违规费用1819.00元。
二、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医院存在电子医保凭证结算率低、进销存比率超协议范围、多计费、无指征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7934.6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医院违规结算费用7934.60元并处以违约金7934.60元。
3、乐山市金口河区金匮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乐山市金口河区医保部门在基金监管检查中发现,乐山市金口河区金匮药店存在无进销存管理制度,药品销售单边账管理、14笔医保结算无销售记录、4种药品进销存比率超协议范围等违规行为,涉及金额6424.40元。医保部门依照协议约定,追回违规费用6424.40元并处以违约金18136.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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