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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经2026年4月1日乐山市金口河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一百一十六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
张雄英同志兼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伍杰同志任区政务保障中心主任;
廖邦竣同志任区公安分局政工室主任;
陈玉东同志任区公安分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大队长;
李俊凯同志任区公安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大队长;
杨坤同志任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大队长;
王喜庆同志任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行政审批股)大队长;
雷剑同志任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行政审批股)教导员。
免去:
许建平同志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田志强同志区公安分局看守所(拘留所)教导员职务;
廖邦竣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旅游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玉东同志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俊凯同志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教导员职务;
杨坤同志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喜庆同志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教导员职务;
雷剑同志区公安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倪静同志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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