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王海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经2025年12月8日乐山市金口河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一百零八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
免去:
王海同志区公安分局政工监督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川公网安备 511113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