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关于万鑫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彝族乡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
经2024年9月10日乐山市金口河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八十三次常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
万鑫同志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立春同志任区安委办主任。
免去:
梁德强同志区安委办主任职务;
张玲同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0日
川公网安备 511113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