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李文成辞去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0月21日乐山市金口河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乐山市金口河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文成辞去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的请求,报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经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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