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晓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迎新村通组公路(罗回段)回头加宽及安装波形护栏”的建议,转我单位办理,按照代表建议办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已于7月16日联系和平彝族乡、永和镇及村组干部会同您现场查看道路情况,该路段路陡弯急,无安防措施,安全隐患较大。由于该路段属于通组路,不在农村公路路网规划内,交通上无相应对口建设计划资金。我局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对此段道路提出以下建议:
一、由于该段路属于通组路,经与永和镇、和平彝族乡、区农产业农村局深度沟通,初步考虑由和平彝族乡(该段路虽然位于永和镇罗回社区境内但社区不具备申报乡村振兴衔接项目的条件)按照规定将该处道路整治作为2025年迎新村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向农业农村局申请。
二、根据我区农村公路建设相关管理文件,通村公路建设土地采用“四自原则”(即土地自调、竹木自移、青苗自补、矛盾自消),需乡镇村组自行组织调解土地。
三、我局将积极会同乡镇对接区农业农村局,将该路段纳入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落实建设资金。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建设期技术指导。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谨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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