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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号 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03-10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字号:

赵海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区农村建房规划指导”的建议,转我单位办理,按照代表建议办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农村宅基地审批的情况

农村宅基地审批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乡镇等多个部门。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川农〔2020〕43号)、《乐山市农业农村局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农村村民建住宅审批管理流程及责任分工的通知》(乐农函〔2023〕2号)、《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乐山市金口河区自然资源局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乐山市金口河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金农〔2020〕126号)文件精神,我局职责为编制村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农村宅基地用地规模和布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规划许可等工作。区住建局也已经根据职能职责向各乡镇提供了农房建设标准、农房设计图集等资料。

二、农村建房规划的相关情况

我局已于2021年陆续启动全区7个村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四川省村级规划编制指南》,在规划中会优化各类用地布局,并结合区住建局要求对建筑风貌等进行指导。现规划正在编制过程中,待上位规划审批完成后再按照流程进行审批。

谢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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