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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五次会议第0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5-03-10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字号:

张吉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垃圾驿站”的建议,转我单位办理,按照代表建议办理有关规定,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金韵广场及加油站不属区环卫中心工作职责范围。

二是关于您建议在金韵广场、加油站旁边增加一个垃圾驿站的问题。区环卫中心积极响应,根据工作职责范围,拟在金河花园附近建设一个垃圾驿站;同时提供2个垃圾桶给区住建局,增设放置在金韵广场,以方便周围住户投放生活垃圾。

三是区环卫中心将加强职责范围内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力度,进一步提升金口河区整洁优美城市形象。

感谢您对乐山市金口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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