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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关于金口河区“四好农村路”通村公路建设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8-08-20   信息来源: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乐山市金口河区公路管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金口河区“四好农村路”通村公路建设方案的批复》(金路〔2018〕52号)已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口河区“四好农村路”通村公路建设

二、项目编码:

三、项目业主:乐山市金口河区公路管理局

四、项目负责人:杨桥林联系电话:13608136185

四、项目建设地点:金口河区6个乡镇

五、建设必要性: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以及《乐山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乐交函〔2016〕226号)精神,在2018年实现区委、区政府关于“建好、管好、养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消除制约全区经济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全区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坚实的交通支撑,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村道原则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村级道路原则上每公里应设置三个错车道。受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限制的农村公路局部段落,经技术安全论证,完善相关设施,确保安全。

七、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预算为4850万元,资金来源为区级财政自筹。

八、计划工期:18个月。

九、工程招投标:详见附件。

十、项目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十一、项目须聘请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做好设计,编制安全专篇,并做好安全、节能、环保“三同时”工作。

十二、请你单位接此批复后,按程序办理其他相关手续,抓紧组织实施,确保任务如期完成。

十三、未尽事宜,请按有关规定执行。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改革经济信息化局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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