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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金口河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3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字号:

   金口河区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通知,按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依法依规、便民实用、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入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对照省、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群众关切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质效,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一)落实主动公开工作。2021年,结合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区各乡镇、区府各部门通过政府及其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办事窗口、政府部门指定查阅场所等渠道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135条,其中区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97条,微信、微博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277条,公示公告栏及其他形式公开3326条,推送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256条,被采用235条。

(二)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区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标准、流程,依法依规、紧盯时间节点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3件,均为自然人邮寄申请,已依法依规办理完毕。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按照《乐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乐府办202119号)要求,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主任担任,区政府办副主任具体抓,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综合股,会同区委信息中心开展好日常监管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执行“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三审”制度,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

(四)持续推动平台建设。按照省、市网站建设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完善建设好政府网站服务功能、栏目版块和互动平台等方面的工作,及时更新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条例和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完成金口河区门户网站建设工作。

(五)扎实做好监督保障。比照省、市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口河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6个办法的通知》《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政府门户网站信息栏目分工和实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核标准的通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落实具体举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0

1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6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一定的成效,但离省、市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工作中依然存在许多的不足,尤其在业务培训、政策解读、监督审核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提升。2022年我区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持续对《条例》进行学习,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是加强政策文件的解读范围及形式。要加大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解读,采用多元化解读形式,不断提升解读质量和水平。

三是完善监督审核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督查制度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和市信息公开办要求,我区积极参加全市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活动,评议得分98.14分,评议共收到工作建议意见7条,其它建议3条,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将相关建议意见纳入2022年工作目标之中,长期坚持落实。

(三)我区于20211227日至1231日,按《金口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要求,组织全区各乡镇、区府各部门进行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活动,评议结果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发布。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1231日止。报告电子版在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kh.gov.cn)全文公开,并可供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口河区永和镇和平路143号;邮编:614700;电话:0833-2715698)。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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