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金口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今天是:
标题
无障碍浏览无障碍浏览 | 长者专区
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乐山市金口河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3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字号: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抓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用结合,积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度,金口河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乐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的政务公开工作。今年我局制定了《金口河区司法局新闻发布管理制度(试行)》和《金口河区司法局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全年通过金口河新闻网、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条,包含了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内容。其中,司法行政工作动态信息90条,财政信息数量2条。我局积极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全年围绕话题重点普法,运用“互联网+法治+自媒体”,打造“金口河普法”招牌公众号,累计推送文章150余篇,阅读量达8100余次。通过“金口河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有奖知识竞赛8期,吸引900余人阅读参与。年合法性审查77,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已审理结案4件,撤案1件,正在办理1件,审结的案件中,作出维持决定的1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达到100%,无行政诉讼案件我局持续开展执法监督,扎实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注册认证率达100%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集中评查了6家单位的30份卷宗,重点对执法案卷的主体、依据、程序以及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全面评查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申请公开信息的要求,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和提供咨询事项,未产生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办公室负责,无专门机构,无专项经费。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1名,其中兼职人员1名。全年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3人次。

(四)公开平台建设。积极主动作为,按时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自觉接受检查督导,通过各方面信息反馈,查找薄弱环节,举一反三,确保从信息源头消灭各类问题。

(五)监督保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规范信息发布内容,凡是需要公开的内容,须经过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把关,以及保密性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尤其是统计数据类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业企业

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证、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题材不够深入、公开信息量不够多、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

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结合我局的工作重点,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内容覆盖范围,加大对法规公文、政府决策、行政执法、财政信息、承诺事项等方面的公开,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我局工作动态,关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2.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接受上级指导,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和区信息公开办要求,我局积极参加全区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活动,评议结果为满意。我局没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区政府网站网址 http://jkh.gov.cn/进行查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口河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永和镇滨河路三段137号,电话:0833-2711024)。

 

乐山市金口河区司法局

2022年1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33)2711146 传真:(0833)2711165 旅游咨询电话:2711985
网站标识码:5111130003 蜀ICP备07001422号
党政机关标识 政府网站找错
川公网安备案号图标

川公网安备 511113020001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