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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人民政府
2019年金口河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6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字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月1日起至2019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金口河区政务公开信息网(www.jkh.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口河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永和镇滨河路三段137号,电话:0833-2711024)。

一、总体情况

1.工作落实情况。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到股室和责任人;建立了单位内部的信息报送机制,量化考核;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全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包含了财政预决算、工作动态等内容。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数量72条,占总体比例的97.29%;财政信息数量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70%。

2.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合法性审查39件,其中规范性文件39件(由区政府公开);无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共计5件,均为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其中诉讼区政府2起,1起已应诉成功,1起正在办理。医保局应诉2起,金河镇应诉1起。共计5起应诉案件,3起结果维持,医保局1起改判,1起正在办理。全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申请公开信息的要求,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和提供咨询事项,未产生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9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3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19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公开题材单一化、公开信息量不够多、内容不够丰富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结合我局的工作重点,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内容覆盖范围,加大对法规公文、政府决策、行政执法、财政信息、承诺事项等方面的公开,使社会各界及时了解我局工作动态,关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

2、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接受区政务办公室指导,认真学习借鉴其他部门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全面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乐山市金口河区司法局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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